香港的才女制度 第二部 ﹕亦舒圓圓林燕妮 1979年1月
在芸芸的才女當中﹐亦舒最能吸引我。
開始看亦舒是很久以前的事了﹐記得剛上中學的時候﹐在那些文藝雜誌如《海光文藝》、《文藝伴侶》中已讀過亦舒的短篇小說﹐有一篇叫做「滿園落花簾不捲」﹐還有一篇名字忘記了﹐但內容我記得是講兩個在跑道和愛情上都要競爭的男孩﹐不過在那個愛上層樓的年紀﹐不知怎的﹐硬是喜歡找些嚴肅的文學作品閱讀﹐所以對亦舒的愛情小品自然不怎麼留意。之後幾年在其他書報也間中看到她寫的雜文﹐發覺她來來去去都是寫《紅樓夢》、家明、詩韻和姜大衛﹐心裏更加不滿﹐認定她思想腐化、見識狹窄﹐加上她又不上第一映室﹐於是就從此對她存有偏見﹐直至兩年前她替《號外》寫稿時﹐我依然無法消除心中對她的成見﹐近來陸續看她在《號外》、在《星島》、在《明週》寫的文章多了﹐對她有較深刻的認識及進一步的了解﹐而自己的思想也較以前成熟﹐漸漸才發現到亦舒可貴的地方。
才女之中﹐至少在精神上﹐亦舒是最孤單的﹐因為由始至終﹐都只有她一個﹐一個貴族。
如果我把亦舒和另外兩個名氣和她不相伯仲的才女圓圓、林燕妮作一比較﹐就會看出她與別人不同之處。
我發覺圓圓亦舒林燕妮三個才女是很明顯地站在三個截然不同的階層去觀察事物的。圓圓(即綠袖子)永遠緊守着小市民的崗位﹐以做他們的喉舌自居﹐她對國家大事、世界新聞、名人行琮、娛樂花絮﹐總之事無大小都要發表意見﹐於是港督去聯合國呼籲﹐她讚港督好嘢﹔越南輸出難民﹐她罵越南混賬﹔梅惠絲新片上映﹐她笑她老而不﹔甘乃迪放聲氣競選總統﹐她叫他退出﹔四人幫時期﹐她嘲笑中國封閉﹔四人幫之後﹐她又不滿中國開放……總括來說﹐我覺得圓圓有太多意見了﹐對什麼事都要加把嘴去贊成或反對﹐她最近出的一本文集叫做《閒閒幾筆》﹐用來形容她的文章實在恰當不過﹐她寫文的態度的確是相當「閒閒」﹐字數之少﹐亦可稱得「幾筆」﹔我想大概在「閒閒幾筆」的背後﹐是隱藏了「一針見血」的意思﹐圓圓的文章的確是一針見血﹐問題是當血痕斑斑、人人都見到的時候﹐我們還需不需要那支針﹖
圓圓對時人時事的意見雖多﹐卻無獨特的見解﹐也沒有幾則電訊或《Newsweek》之外的其他資料作補充﹐用作日常談話﹐倒無傷大雅﹔現在要在報章登出來﹐可有這個必要﹖其實我們看報紙﹐對新聞大事﹐心中自有判斷﹐圓圓又何必還要出來主持公道﹐大談事件的對與錯﹖況且她的意見很多時都有值得商榷的地方﹐例如那次她說她不是嫌梅惠絲老﹐而是嫌她年輕時也是醜婦作性感狀﹐反胃﹐可真是完全 miss the point.
四十歲才開始拍片的梅惠絲根本就不是靠美麗馳名﹐她是一個喜劇演員多於性感女神﹐觀眾看梅惠絲﹐不是看她的樣子﹐而是想看她 deliver 她自己編撰的對白。事實上她最膾炙人口的地方﹐就是她語帶雙關的精句﹐在外國 (甚至在我們的辰衝) 都有各種梅惠絲語錄出售﹐所以圓圓以不美麗來否決梅惠絲﹐實在是對 MaeWest 認識不夠﹐單靠記憶中幾張無線電傳真就妄加批評。
此外﹐圓圓憑甚麼指責珍芳達也是一個謎。在《鍾與珍》一文﹐她說她不曾被 Joan Baez 的歌感動過﹐但不討厭鍾﹐只是討厭珍芳達。當然﹐她是有絕對自由去喜歡或討厭任何人﹐她可以挑剔珍芳達蠢、冇腦、幼稚﹐但她從甚麼地方看出珍芳達利用越南出風頭﹐說她不誠懇﹖為了越南﹐珍芳達給片商列入黑名單﹐幾年都沒有片拍﹐事業幾乎毀於一旦﹐她想用反戰去搏什麼﹖如果她想出頭條新聞﹐她大可以在上台領奧斯卡時﹐發表政治演說﹐她沒有這樣做。最近她因政治背景﹐被加州議會否決其 Arts Council 理事資格﹐她得到演員工會投全票表示支持﹔如果珍芳達真是一個愛出風頭、沽名釣譽的人﹐相信她的同業也必然像圓圓一樣對她討厭萬分﹐又怎會反過來投票支持她﹖圓圓的論調有時真是難以明瞭。
不知你們坐的士或小巴時﹐有沒有聽過那些司機講耶穌的經驗﹖很多時候他們聽完收音機的新聞報告之後﹐就口沫橫飛﹐做起時事評論員﹐不知究竟是和自己抑或和乘客理直氣壯地大談英女王、港督、毛澤東、梁淑怡的得失。圓圓的修養、見識、文字、幽默自然遠比他們的為高﹐但在態度上﹐她和這些司機有何分別﹖
如果我們說圓圓是站在普羅大眾的立場﹐那麼林燕妮則是小資產階級的代表、AUC (American University Club) 式的發言人。說起來﹐林燕妮的人生經歷簡直是年輕一代小資產階級的典型﹐也是他們理想的實現。她生得美麗動人﹐長於豐裕家庭﹐留學美國﹐嫁過任職高官的丈夫﹐嘗過轟轟烈烈的戀愛﹐有着自己相當成功的事業﹐以及一點 showbiz 的 glamour﹐中產階級的美夢﹐都不是在她身上實現了嗎﹖而且比起和她同級數的中環年輕行政人員﹐她還多了一項驕人的條件——她識得寫文。
林燕妮的寫作風格﹐不似圓圓那樣「口爽爽」﹐一些雜感、少許觀察、幾則聯想﹐由她娓娓道來分外迷人。說她的文章充滿女性獨有的嬌柔味道是百分之百準確﹐而且除了女人味之外﹐還洋溢着既含蓄又 inviting 的性挑逗。她寫過的幾個專欄的名字如「粉紅色的枕頭」、「懶洋洋的下午」、「林燕妮眼」等﹐都會惹起讀者的遐想。
林燕妮文章的內容也是軟性得很﹔她最擅長寫她對愛情的體驗及對男人的心得。她寫男女之間各種微妙的關係﹐可能是由於一手資料﹐所以十分細緻﹐見解亦甚精闢﹐通常不會令人肉麻。 林燕妮其中一本文集出版時﹐黃霑曾寫過一篇短文推薦﹐他說香港的才女都有份小家子氣﹐意思是唯獨獨林燕妮沒有﹐當年我看了那篇文章﹐就十分生氣﹐對住張報紙破口大罵﹐斥黃霑居然在光天白日如此大言不慚。如今過了幾年﹐林燕妮的文章看多了﹐發覺她的思想雖然未必合我心﹐但不失為一真摯性情中人﹐而且在字裏行間流露出一股傲氣﹐可算是香港沒有小家子氣的才女﹐不過我認為在才女之後加上「之一」二字則更為恰當。
還有一點我相當欣賞的﹐是林燕妮一向我行我素﹐實踐「我係我」精神﹐絕少和其他才女聯群結黨。你們才女說甚麼都好﹐她一於好少理﹐照樣穿着名牌﹐盛裝出席無線電視的各種大型活動﹐或者是華星娛樂公司主辦的名歌星演唱會。
但我始終不能說自己喜歡林燕妮﹐她對事物的看法是那麼無可救藥地中產階級﹐走不出中環 sophistication 的局限﹐我們挺多只能說林燕妮的觸角較敏銳、感情較豐富、氣質較 refined 而已。她是那種在利舞台聽完 Diana Ross 之後﹐會將之與她在 Las Vegas 聽時的情況作一比較的女人。她曾在美國數年﹐而且是於六十年代激進分子的集中地 Berkeley 就讀﹐但從她的文章看來﹐她對美國的 ethnic 文化、次文化竟毫無知覺﹐她似乎是清一色﹐全盤接受了美國的 WASP (White Anglo Saxon Portestant) 價值觀﹐說得準確些﹐是 WASP 的唐人版本﹔林燕妮不止一次說她接受不了華籍專業人士在彼邦 suburb 過的單調生活﹐但她可有或願意去嘗試其他的生活方式﹖
無可否認﹐林燕妮的文章相當吸引人﹐中產階級是每個香港人夢寐以求的階層﹐所以身為整個階層縮影的林燕妮受歡迎﹐是可以理解的。男人會將她的容貌引伸入她的文章裏﹐而被她的才與貌合併的形象所傾倒﹔女人更會羨慕她有才華寫出她們心中感受到又寫不出的說話。
對於一般中環人士、 AUC 會員甚至港大學生來說﹐林燕妮代表了文學﹐看林燕妮就已經達到吸收文化和進修中文的目的﹔也許林燕妮最大的貢獻就是能夠令到這群人士在忙中也能抽出一點時間去接觸文字。
何錦玲在《七好文集》的前言說亦舒出道最早﹐稿齡也最長。但亦舒就是一個寫稿老大姐那麼簡單﹖
在小說界﹐亦舒的知名度不會比嚴沁低﹔在雜文圈﹐她亦不會執輸過林燕妮。但知名度和受歡迎大概是兩回事﹐從《姊妹》、《婦家》、《明周》、《號外》﹐以至其他無數報章雜誌﹐亦舒寫了這些年稿﹐名氣多多少少是積了一點﹐至於受歡迎程度﹐我敢肯定她絕對追不上嚴沁或林燕妮。亦舒的文章並不討好﹐她不似圓圓那般講求實際﹐擺出個 no nonsense 款﹔也缺乏林燕妮的嫵媚女性魅力﹐我有一個朋友說﹐亦舒並沒有很多東西要講﹐來來去去都是三幅被﹐但她跟著補充﹕即使如此﹐她亦從未試過對亦舒感到厭倦﹐相同的說話每次由亦舒道來都有驚奇和新意。
從她的文章看來﹐亦舒做人是有她自己一套原則的﹐即使這套原則不切實際、不合潮流、不符合經濟利益、不能引起他人共鳴﹐她都照樣癡情地堅持下去﹐走一條孤單的路。我覺得亦舒最難能可貴的地方﹐就是她這份「癡情」和「堅持」﹐她對衣著的執著、對品味的重視、對「詩韻」的眷戀、對《紅樓夢》的入迷、對方盈的傾倒、對家明的死心塌地﹐都是十年如一日﹐絲毫沒有改變。
亦舒去詩韻﹐我不認為是為了它名貴或志在演嘢﹐亦舒曾經不止一次坦白地承認接受明星的二手衫。亦舒文字上的詩韻﹐我認為只是她做人的一項原則、一種執看。詩韻是一個象徵多於實質﹐而亦舒這種莫名其妙、毫無目的的執著﹐令我想起陳冠中那篇講現代貴族的文章。
在第十二期的《號外》﹐曾經選過十大現代貴族。當時我們是抱着過癮、貪得意的心情﹐隨便在認識和聽聞過的人中湊夠十個來當選﹐現在想起來﹐不禁為我們的天真幼稚而汗顏﹐不過即使那次選拔有不恰當或欠公允之處﹐我仍要堅持﹐陳冠中為那次選舉寫的《談現代貴族》是一篇值得一看再看的經典文章﹐它說﹕
貴族姿勢純粹是美藝底(esthetic)姿勢﹐《號外》並不是以它的追隨者的經濟地位或出身來替它下定義。保持貴族姿勢的人﹐既不是為了經濟上的利益﹐很多時亦不是為了向他人炫耀—— 因為在我們大眾社會裏﹐根本很少人明白他們在幹甚麼﹐更遑論欣賞他們堅持的精神﹐這種姿勢除了對當事人本身及同路人之外﹐其他人可能不會察覺﹐或只覺得他們有點古怪而已
亦舒在她的文章裏一直是保持着貴族姿勢﹐在同僚中﹐她有朋友﹐但沒有同志﹔文化圈子裏﹐她是孤獨的﹐也許我們可以說她是甘願自我放逐﹐做一個獨來獨往的吟唱人。
亦舒的讀者不會很多﹐但看她的文章的一小撮﹐必然是最忠誠的擁護者﹐因為天下間只有一個亦舒﹐再無選擇餘地。
不過最令我心疼的還是最近看到亦舒在《號外》及《明週》發表一連串有關性和愛情的文章﹐想不到亦舒在「性」方面﹐也是堅守其貴族原則﹐要求品味﹐嚮往境界﹐但對着赤裸裸的現實﹐我們可能這般苛求嗎﹖當然﹐她可以和她的好友方盈兩個人在半島大堂談維多利亞公園裏面那群慾海飢民種種噁心和不堪入目處﹐但這些都是紙上談兵——理論而已。
我不是說亦舒是個禁慾主義者﹐我相信她和普通人一樣﹐也追求肉體上的滿足﹐但在要求 good body 之餘﹐她還要注意身體外面那件 Lanvin 恤衫﹐殊不知性慾衝動之際﹐ Lanvin 只不過是額外要求﹔去你的品味。
也許貴族是注定寂寞、痛苦的。品味、境界與性實在沒有甚麼關連﹐一般女孩子都分辨不出秦祥林有何不妥﹔怎樣浪漫的戀愛才符合愛情定義﹐在香港這個急功近利的社會裏﹐人們也懶得理會。品味、境界﹐是在有了性生活之餘﹐如果倘有足夠的金錢、足夠的時間、足夠的修養﹐還要有一個適當的伴侶﹐才夠資格追求的﹐少一樣也不行﹐但何時我們方有機會能同時擁有這些條件﹐而且要我們的伴侶也有着同樣的心情﹖
假若亦舒真的要堅持那種奢侈的境界﹐相信支持得到和她肉帛相見的男朋友一定很少﹐因為一般人要求的東西簡單得多﹕不外是一個能刺激起慾念﹐又同時開懷、了解及「愛」他的女人﹐這就是一般人心中的愛情﹐他們很容易得到滿足。另一方面﹐境界須要小心經營﹐偶一差錯就前功盡廢﹐他們為甚麼要如此辛苦跟埋亦舒去追求一些超乎他們理解能力以外的東西﹖他們怎可能明白亦舒為何如此看重一個男孩子「不自覺」地用 Pierre Balmain 的手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