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ss / Mrs or Ms? —— 莫綺媚 1986 年 5 月 號 外
忘記了從那時開始 Mrs/Miss之後加多了/Ms ,更不知道有什麼用意,後來出來找事做,需要填很多 application form,少年不懂事,我在 Miss 與 Ms 之間選了後者,沒有好 concrete 的理由,只是一時貪玩,我不明 Ms 意思,也不想別人明白我的身份,追求那一點兒無知的神祕感,扮曬野!
據字典說:Ms 解 title prefixed to the surname of a woman whether married or unmarried。原來如此!可恨那些已填的 form 不能收回!我以後都會安安份份的用 Miss,50% 誤導別人以為我已嫁出的機會已足可致我於死地(女性的悲哀)!
Ms 殺到去簡體字的領域!
但除了我這種人會揀 Ms (當年)之外,究竟 Ms 的作用又是什麼?上至申請 Macdonald part - time,女性一項都會有三樣俾你揀,作用肯定是必然,否則政府也犯不著改 form 執多兩隻字粒,想來想去,用 Ms 的人走不出這三類:
1. 已嫁又不想人知但已嫁咗,女人渴望自己保持在俾男人追的階段,潛意識之下,等候機會希望揀完可以再揀。
2. 標梅已過,未嫁但不想人知佢未嫁。三十歲以上仍是單身未婚(已同居者例外)的女性,內心的感情難以形容,不管是社會形勢所趨,還是她們自卑,在一般人的眼光中,一個三十歲已離婚與一個三十歲仍未嫁的女人比較,後者帶來奇異的眼光較前者多。即使前者的選擇錯誤,卻沒有人認為不妥,這是一貫的矛盾。
Ms 雜誌,圖右是它的創辦人- 著名女權份子 Gloria Steinem
3. 離了婚或在分居,她們的身份尷尬,Mrs 又可以,Miss 又可以,Mrs 又擺明不給人機會,如果叫 Miss,萬一別人誤會她三十歲還是 Miss 咪重衰?
背住范的徐麗泰
由始至終,Ms 身份不明,甚為曖昧。每一次寫信封皮,我都會猶豫不決,不知如何稱呼對方,有些人明明是結了婚,都不願被人叫 Mrs ,或者幫佢改埋老公的姓,她們樂於 position herself between married or unmarried,有些則相反,擺明車馬,把老公的姓氏行頭,媒介中所見都是成功的職業女性,如周梁淑怡、蕭孫鬱標及范徐麗奏。在眾多事業與家庭不能共存的例子之下,她們所表現出中國女性的優良傳統,就顯得更為罕有,大眾不得以承認她們是真正成功的一群,用心良苦,至於杜葉錫恩,你更不用懷疑她為香港中國人請命的決心。
Jane Fonda 不只是女權份子,年輕時絕對稱得上是 Activist
但 Mr 卻解作 title prefixed to the surname of a man,卻沒有分已婚或未婚?女性居然受到厚待!男人除了因為對女人存著追求的意思而需要知道她結婚與否之外(可能根本不需要),一般的接觸交往,對方的 marital status 一點存在價值都沒有,女人不論是未婚,已婚或離婚也必然是女人,有些人喜歡以「她離過婚」或「她仲未結婚」去判斷女人的好壞,正常或異常,好像離婚女人必定是怨婦,三十歲未結婚必定是心理變態等,都是令人洩氣的想法,倘若 Ms 的增設是用來 combine Mrs & Miss as one,以後女性就像男性一樣,個個都叫 Ms ,方便簡單乾淨利落,這才是文明社會的貢獻,那些珍芳達之流的女權運動份子,為什麼不從這處著手,默默接受把女性分三類成甚至樂於採用,豈不是八十年代女性的悲哀!
※ 小宇按:提倡 Ms 的原意是取代 Mrs 及 Miss,將二合為一,與男性的 Mr 看齊,豈知男性主導的社會將計就計進一步分成三,可是女權份子所始料及,近年 Ms 差不多銷聲匿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