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but not gay —— 練海棠 1985 年 3 月 號 外
有一次﹐我在週末的下午打電話給一個大學同窗四載的朋友﹐約他下午到麗晶飲茶。在電話那邊朋友用很驚奇的語氣問我:「怎麼約我飲茶﹐這是個星期六呢﹐難道你真的 out grow 了女仔?」
我的同學提醒了我﹐令我真真正正的去想這個問題﹐發現越來越多男仔與男仔交往﹐女仔與女仔交往﹐而唔係拍拖。I'm not talking about those gays and lesbians﹐而是﹐這些人都在很多時間與同性在一起﹐看電影、飲茶、逛街、買衫、行 Landmark﹐星期六下午百佳買 smoked salmon﹐ Baileys Irish Cream 一起回家弄晚膳﹐偶然也看看默劇。這些人都很年青﹐大約是 mid-twenties to late-twenties﹐幾 presentable﹐健康﹐而且樂觀。
他們都曾經有過很多親密的異性朋友﹐也許仍然有異性朋友﹐但他們總是抽出很多時間與同性朋友一起﹐有時甚至比與女朋友一起的時間還多。是以這類人與異性親密朋友的關係都很 shaky。對方一旦忍受不來﹐一段關係便宣告完蛋。
於是他們便有更多時間與同性朋友一起了。
事實上﹐我們唸中學、大學時有這種朋友關係﹐但在性質上這種關係卻因不同的階段而迴異。中學、大學時我們一起打波﹐識唔到女仔只好大夥兒一起度橋去追女仔。是以那時的同性關係是無可奈何﹐並且是一種手段﹐一旦達到目的這種關係也隨之煙消雲散。識到女仔便終日拍拖﹐點會同班男人老九混埋一齊﹐正所謂「重色輕友」。無拖拍的只好依然一班男仔﹐等候機會。因此這個階段的同性關係是短暫的﹐功利主義的﹐而且更是無可奈何的。
但新興的這種同性關係卻恰好相反:as an end in itself 而並非作為一種手段﹐是甘心情願的而非無可奈何。它不是一個消磨時間的途徑﹐「冇乜地方去﹐就走埋一齊」。不是這樣﹐它完全是心安理得﹐心甘情願下的選擇。這種關係的建築甚至有點返樸歸真的意味﹐經過了一段長長的旅程﹐看也看夠了﹐玩也玩夠了﹐還有什麼是新鮮的呢?於是渴望一種真正平等﹐純真的朋友關係。而男女關係﹐ unfortunately﹐卻是一種永遠 political 的關係﹐包含鬥爭與衝突。於是同性朋友關係﹐便成了最理想的 alternative。
我說的這種關係也並不表示這些人 outgrow 了異性 in sexual terms。Sex 只是一部份。最大部份依然是基於對那種 demanding﹐ exhausting 的男女關係厭倦。初戀時期任何男人都願意千依百順﹐然後是中期的妥協階段﹐之後便是後期的容忍階段。第一次談戀愛﹐以為這只是自己不幸所以才會落得如此下場﹐於是憧憬第二次﹐希望有較好收穫。但一次又一次﹐終於再不相信神話、奇蹟也從不出現。這三個階段還是依然逐次出現﹐好像定理一般。Bored to death。
但無論如何﹐同性朋友關係始終還是會被正常的婚姻關係取代﹐ slowly but surely。這些人都知道﹐只是拖得一日得一日﹐既然始終都會來臨﹐倒不如之前盡量自由些﹐認識一些可以平等相對﹐互相欣賞的同性朋友。
互相欣賞是這種關係的 basic element。也許是同樣的品味、見識、學問、談吐。另外當然也需要趣味相投、愛看同樣的電影﹐上差不多的館子﹐看類似的書。因為基本上這種同性關係必需有很多對話﹐萬萬不能好像情侶般眉目傳情﹐無聲勝有聲。他們通過說話來互相充實﹐豐富生活。在談戀愛的過程之中我們往往花上很多精力在互相猜忌、懷疑、測度、憂慮、緊張上﹐有時忙著 clarify 對方的感情﹐到清楚明白時已經筋疲力盡了﹐談不上什麼情趣。那該是多麼好呢﹐如果我們把精力都花在欣賞對方上面。
自然﹐這種關係很多時無可否認都是一種逃避。尤其對男性而言。喜歡一個女孩子﹐總不至於要朝夕相對吧﹐或者肯定會結婚吧。但這些 obligations 很多時都會impose在男性身上。我不是說現代女性還存在著幾十年前的觀念﹐很多時她們比男性還新潮﹐還進步。我的意思是﹐這種 obligation 的感覺是不自覺的便會培養了出來。一種 unconscious﹐gradual cultivation﹐男孩子會覺得要向對方負責﹐ even though she doesn't ask for it。這是很 helpless 的一種感覺﹐不渴望它﹐但它卻這樣一下子便來了。於是﹐為了逃避這種 sense of obligation﹐還是與同性朋友一起安全得多。
除了這些 negative 的出發點之外﹐同性朋友關係其實是很 positive 的﹐是我們城市中很健康的一個現象。這種關係平等、直接、豐富、充實﹐朋友的意義被重新肯定了。
只是﹐我不希望再有那樣多誤解。同性朋友關係可以是 gay(快樂)的﹐但不一定是 g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