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lvin Klein 1979 年 11 月 號 外
是那個年代的 Calvin Klein﹖肯定不是近年
美國的訊息
離開美國不經不覺已快將四年﹐最近我有個機會再次去逗留一個月﹐想起來真不知道應該算是幸運抑或苦差﹐因為一向以來我都從未真正喜歡過美國﹐我的意思是我對典型的美國人和物並無好感。但美國除了典型的美國人和物之外﹐還有其他的東西﹐在美國五年﹐我並沒有後悔﹐我學了很多﹐吸收了很多﹐印了很多在腦子裏﹐那段時期的生活﹐偶然回想起﹐也帶給我不少傷感甜苦的回憶。所以今次我去洛杉磯﹐心裏仍有點緊張和興奮﹐我很想知道﹐離開四年﹐美國究竟有沒有改變﹖
沒有﹐美國還是個老樣子﹐只不過在卡達代替了尼克遜、Ricki Lee Jones 代替了 Carol King、John Irving 代替了 Philip Roth、disco 加藥物代替了 rock concert 加藥物﹔形式風格可能有差別﹐但精神則一﹐也許美國唯一真正改變了的地方﹐是多了 Calvin Klein。
Calvin Klein 是美國給世界的最新貢獻﹐Calvin Klein 是目前品味的代名詞﹐Calvin Klein 是大都市年輕充裕階層的象徵﹐Calvin Klein 是便服時裝界的 John Travolta、Calvin Klein 是美國大眾文化的新英雄。
即使我不欣賞美式生活﹐我也得承認﹐美國在大眾文化 (pop culture) 上的成就﹐遠遠超越世界上任何國家﹐美國的rock音樂、暢銷書、電影、電視、及各種新鮮玩意﹐對整個世界的潮流﹐有決定性的影響。時裝是美國大眾文化拼盆中簇新的一員﹐但亦是目前最富衝擊性、最令人振奮的媒介﹐而它的領導人就是 Calvin Klein。
Brook Shields 的經典牛仔褲廣告
The Importance of Being Calvin
現時 Calvin Klein 是矚目的﹐在美國每一間較有規模的百貨公司都有個 Calvin Klein 部門﹐專門出售 Calvin Klein 的各類產品﹐印有他名字在香港製造的牛仔褲賣到四十美元一條﹔用他名義的化粧品在芝加哥推出的第一天﹐百貨公司未開市就已經有四千多名婦女雲集門外﹐準備入內搶購﹐一時間秩序大亂﹐無怪他的名字閃爍在時代廣場巨型廣告之上﹐比在附近百老匯登台的明星名字來得還要大、還要亮、還要搶眼。
最有趣的是 Calvin Klein 自己也不明白他突如其來的風頭﹐過去他一直都認為時裝不可能重要﹐只有政治、科學、藝術那些才足以改變世界﹐他現在才明白時裝亦有其重要性﹐它亦是一種表達方法﹐他說目前的美國是最令人興奮﹐最富創造力的地方﹐所以他絕不考慮搬到別處﹐七十年代的美國是他唯一的選擇。
All about Klein
今年才三十六歲的 Calvin Klein 生於紐約市的 Bronx﹐是個道地紐約客﹐他可以說是正途出身﹐肆業於有名的 Fashio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之後﹐就一直在紐約市第七大道 (是美國成衣業中心) 做設計工作﹐一九六八年與人合股開始做時裝生意﹐像千萬想出入頭地的年輕設計師﹐他也在那區租了一間小寫字瞜﹐辛苦經營。然後一天幸運之神降臨﹕美國著名時裝店 Bonwit 一個買手無意中摸錯入 Calvin Klein 的寫字樓﹐看到他設計的外套﹐認為是舉世無雙的天才作品﹐於是以後的一切便成歷史。
其實 Calvin Klein 也不是就此一帆風順﹐但他始終是站穩了﹐而且還成為美國最炙手的時裝設計師。他的衣服能把各種不同甚至相反的路線扯近﹔他不是那些高不可攀的巴黎名家﹐一件 made to order 衣服的價錢﹐比普通人三個月薪水還要高﹐他甚至沒有在 Rodeo Drive 設精品店﹐(當然林燕妮心愛的 Rodeo Drive 的確有一種用金錢堆砌出來的優雅﹐但近年已遭如蝗蟲般的中年日本遊客染污﹐至於年輕的日本遊客都湧去 Westwood 買 UCLA 紀念品。) 像 Kenzo、 Lagerfeld 他們﹐Calvin Klein 有本領給予那些在百貨公司大量出售的 ready to wear collection 一種 high fashion 的感覺﹐而價錢方面﹐即使不可以說是便宜﹐但起碼一般中產階級都能負擔得起﹐不會見得特別肉痛。
Calvin Klein 服裝的款式時髦得來簡單、舒適、明朗、清爽、斯文、莊重、顏色柔和、含蓄﹐他不像歐陸的設計師﹐注重衣服的層面﹐Calvin Klein 的服裝大部份都依附著人體的線條﹐他說現在的女人千辛萬苦去做運動減肥﹐保持身材﹐為甚麼不給機會她們把成績顯示出來給人看﹖在選料方面 Calvin Klein 從不沾人造纖維﹐Halston、St. Laurent 都有用 polyester﹐但 Calvin Klein 只用純綿、純麻、純羊毛等天然纖維﹐成為他的商標。
有人說 Calvin Klein 將日常便服和運動裝發揚光大﹐使它們成為時裝的主流﹐我個人認為﹐他最大的特色是從不故作驚人﹐也不矯揉造作﹐穿了 Calvin Klein﹐無論去甚麼場合都適宜﹐不會令你尷尬﹐如果換上 Fiorucci 的衣服﹐則會是完全不同的故事﹐Fiorucci 那些帶有惡作劇性質的服裝﹐只能在一小撮場合中派用場﹐換句話說﹐Fiorucci 是給中產階級間中換換口味﹐而 Calvin Klein 才是真正的他們﹐是他們每天的必需品。
The Age of Names
如果在幾年前﹐一個時裝設計師的名字能夠成為日常名詞﹐簡直是難以想象一回事﹐但到了今日﹐人們對時裝的態度已改變﹐它不再只是報紙婦女版的內容,時裝﹐和體育、rock music、gourmet food 一樣﹐已成為新一代的集體嗜好。我在洛杉磯認識一對年青同居男女﹐他們過去是嬉皮士﹐有幾年曾在新墨西哥州的沙漠流浪﹐與大自然為伍﹐現在重返人間﹐竟仍保持了一些以前的習慣﹐像吸大麻、吃素、吃各種營養藥物 …… 但有一點他們徹底改變 —— 就是放棄以前的不修邊幅。現時男的是個攝影師﹐在比華利山一間最貴的酒店做侍應兼職﹐女的是時裝買手﹐兩人給我的印象是異常的修飾﹐他們不再有反叛思想﹐在他們 Santa Monica 的 apartment 的客廳裏﹐談話話題儘是集中在那個男的在酒店碰到的各類名人和他們的奇行﹐像 Liza Minelli、Cher、Gloria & Vidal Sassoon、Diane Von Furstenberg …… 似乎這些人就是他們現時心目中的神。
我覺得我這兩個朋友很有代表性﹐不是嗎﹖近年來﹐像 Versace、 Armani、 Montana、 Lagerfeld、 Basile、 Missoni、 McFadden、 Kenzo 和 Miyake﹐這些名字已逐漸入侵我們的衣櫃和我們的日常談話中﹐而且在提起時﹐態度日趨自然﹐發音亦越來越準確。
You Are What You Wear
服裝是一項媒介﹐當我們穿上某一件衣服﹐梳上某一個髮型﹐加上某一些配搭﹐行出街時的「型」﹐已發射出一連串有關我們的資料給別人﹐在自覺和不自覺之間﹐我們不需要語言﹐就已經告訴了別人關於我們的階級、年齡、出入的地方、修養和經濟狀況。服裝是人與人之間無聲的交通。但現在﹐年青的一代將他們的收入投資在絕不便宜的服裝上﹐原因何在﹖
年青的一代他們最注重是自己﹐最愛護也是自己﹐這的確是自戀的年代﹐時裝和健身、美容、Disco 是一列分不開的生活方式﹐同是自戀﹐自我至上的產物。現在美國時髦的人不飲開水﹐他們飲價錢昂貴﹐由法國運來的 Perrier,他們藉口是 "I deserve it"。他們買 designer clothes、買 status jeans (那些印有設計師名字在後袋的牛仔褲)﹐藉口也是 "I deserve it"﹐事實上試問還有甚麼比 "I deserve it" 更好的理由﹖我﹐就是一切。
Dark Side of Our Mind
但有沒有想過﹐在我、在自戀、在自大的外表﹐可隱藏了多少自卑在其中﹖有人觀察到現在的人比以往任何一個年代更缺乏安全感﹐他們需要各種外在的東西來加強他們內裏的自信心﹐時裝是幫助他們覺得自己 OK 的方法之一﹐漂亮的衣服往往能令穿者回復自信﹐像現時稱霸美國市場的 status jeans﹕假如一個女人花幾十塊美金買一條牛仔褲﹐她目的是想有一個有「意思」的名字印在上面給人見到 —— 即使「唔俾面佢都俾面佢條褲」。像 Charlotte Ford 、Gloria Vanderbilt 這些代表身份、地位的名女人名字﹐往往令穿的人也感到一份光榮﹐我見過很多人明明不合身﹐仍強逼自己擠入條 Calvin Klein 牛仔褲﹐無它﹐不外是需要那個富有魔力名字所帶來的安全感。
The Minority as Hero
衣服增加信心﹐亦可以在各種小圈子 (minority group) 中印證到。像黑人、波多黎各人、同性戀者、婦解份子、或者我們本地來自中下層的油脂青年﹐他們的衣著都有很明顯屬於他們圈內的獨特風格﹐他們故意扮成同一款式﹐一方面是顯示本身的團結力量﹐奠定他們的尊嚴﹐另一方面他們希望能夠創造潮流﹐牽著群眾的鼻子走﹐藉此在飽受歧視之餘能夠贏回一點很少有機會嘗到的優越感。Disco 源自歐美大城市的黑人和同性戀酒吧已是無可置疑的事實。衣服方面﹐黑人的 flashy、波多黎各人的 sexy、同性戀者的 macho look、以及婦解份子的 military look ﹐都先後被群眾 (majority) 接受、吸收、模仿﹐對時裝的潮流有極深遠的影響。
又是那個年代的 Calvin?
The Magic & Myth of Fashion
在另一角度看﹐時裝是一項大企業﹐養活無數分佈在不同社會階級的人﹐有極重要的商業價值﹐現時時裝的趨勢 (其實即是賺錢的方法) ﹐是借助各種大眾媒介﹐將時裝界裏面的設計師、評論家、公關人員、監製人、模特兒捧成明星、社交名人、超級巨星﹐同時更悉心替他們製造不同的公眾形象 -- 像 Calvin Klein 的沉默寡言、Halston 的姿整花 fit、Betsy Johnson 的大膽前衛、St. Laurent 的深閨簡出﹐目的就是把他們變成一個一個傳奇﹐將一項大企業轉為神話﹐令買衣服這宗商業交易看似宗教儀式﹐使毫不浪漫的現實淡出﹐為消費者帶來夢幻。
提起神話宗教﹐不知你們有沒有留意到近年來很多嗅覺敏銳的百貨公司已不再依照傳統方式﹐分開男女服裝部﹐把各種牌子的衣服堆在一起發售﹐而是步 Bendel's 的後塵﹐根據牌子分成多個風格各異的攤位。香港的大班廊、珠城、松板屋、伊勢丹在不同程度上都是走這條路線。百貨公司裏面一間 Pierre Cardin Shop、一個 Givenchy Corner 一間 St. Laurent Boutique﹐就如教堂裏面一個個神位﹐讓虔誠的顧客進內崇拜供奉。真的﹐試想﹐一間 Versace Boutique﹐聽起來多神聖﹐很容易就會引起人們進內朝聖的衝動。
右邊是 Lulu de la Falaise
謫仙記
但這些天神們﹐講到底還不是依然靠群眾﹔他們的創作靈感其實主要是來自街頭巷尾。Lulu de la Falaise﹐聖羅蘭的好友﹐就經常飛去紐約﹐不做甚麼﹐就是在街道上逛﹐細心觀察行人的衣著﹐在那些便宜的衣服﹐不在意的配搭中找到創作的泉源。此外故衣店、古董衣店﹐救世軍平價衣店、軍用衣店亦出了名是各大設計家經常徘徊的地點﹐他們在這些冷門為人忽視的衣服中套取意念﹐然後「創造」出他們下一季高價的「時裝」﹐再賣給群眾﹐所以說﹐時裝實在是一樣很奇特的東西﹐難以用常理去了解。
右邊也是 Lulu de la Falaise﹐時為 1969 年
不說別的﹕為甚麼一段時期我會覺得穿闊褲腳牛仔褲很好看﹐而過了一年我又會覺得它毫不順眼﹐完全不合襯﹖
我始終都不明白。
(本文許多概念是來自 Andrew Kopkind 寫的叫做 Dressing Up 的文章﹐原刊在 79 年 4 月 30 日的 Village Vo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