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候器官捐贈的名單 2017年6月 立場新聞
關於器官捐贈的灰色地帶,我曾引述過《蘋果日報》專欄作者高慧然提出的一連串質疑,真難得她肯做醜人,無畏被扣上涼血帽子。想不到繼上一次那位鄧女士之後,報章又事報導了另一位等捐肝的顏女士(寫此文時她已接受了移植手術,祝願她早日康復、沒糟蹋了善心人寶貴的器官)。
我本人先前沒細讀此則新聞,依照高慧然所說,這位女士因為自殺不遂而導致肝衰竭,假如屬實就確是莫大的 irony,一個求死的人結果要找個活肝來續命!而她更排在輪候名單之首,終於分配到一個肝,但對排後的病人就等於少了一個機會,高慧然在關於這個案的文章提出了另一個問題,那張輪候器官名單的次序排列,有沒有,或值不值得考慮將那些移植器官之後存活率低的病人排在名單上較後的位置,讓存活率高的病人先行?
這的確是個觸目驚心的議題,但如果易地而處,我本人或家人正在輪候器官移植,得悉自己的存活率低而不被安排在優先移植之列,我會有怎樣的感受?想必然是忿忿不平,就連我不是排在名單首位主觀上也會覺得不公平、偏私、黑箱作業。針唔拮到肉都唔知痛,到那時勿怪我用盡一切方法,甚至不顧顏面發爛渣,一哭二鬧務求搶列頭位,還會不擇手段利用各種媒體曝光,爭取輿論同情向有關當局施壓力,怎說求生乃人之常情、自救亦情有可原吧!
站在負責制定輪候器官捐贈排名的團隊的角度,我可以想像他們肯定背負上極大心理壓力和道德上的責任感,誰先誰後真的不可能像數學般準確計算出來沒得錯,假如一位病人剛好分配到做移植手術時,不幸在名單後他一位的病人在同一天因等不及而離世,無論前者手術成功或失敗,相信編制輪候次序醫療團隊的成員必然會感到難受,甚至會內心質疑這次序是否真的恰當,without reasonable doubt。
高慧然的文章另有提到這位顏女士「在清醒時曾表示不要她丈夫捐肝」,那麼她又有沒有進一步指定要甚麼人捐她才收貨?!這是甚麼心態?!她是在鬧情緒?發「啷嚟」?她自殺(如屬實)是與丈夫不和?將家庭糾紛搬到性命(自己的別人的都是)攸關的手術枱上,即使在同一日《蘋果日報》港聞版跟進這個案時有報導,說顏女士丈夫因病不適合捐肝,這位女士的心態亦實在要不得,雖然我也知道拯救病人,怎說絕不能牽涉到病人的道德,個人操守作考慮,但作為反教材也總可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