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承載不了的輕 - 讀古蒼梧《舊箋》 2013 年 7 月 號 外
很多時候一些對我們個人來說是至爲重要、至具意義、至珍惜的事情或感受,特別是像回憶錄之類的「那些年」的經歷,原來在別人眼中可能根本不屑一顧,甚至連就算是活在同一年代,或對那個年代特別嚮往的讀者也觸動不到,結果還不過落得一次「自我感動」吧。所以每當遇到一些創作能夠將個人的感情、經歷提升到去一個,不要說宇宙性了,就算是較廣的層面,引起外人投入、共鳴也的確不簡單。我自己寫文章時永遠是打個問號,會不會太個人化?人家在乎嗎?所以偶爾聽到有人欣賞自己某篇文章,心裡總是鬆了一口氣,也是平日寫文最大的安慰。
今年香港電台有份主辦的香港書獎我榮幸再度被邀作評審之一,初選時看到有黃碧雲的《烈佬傳》,黃愛玲的《夢餘說夢》和古蒼梧的《舊箋》都喜出望外,未讀心中已預定會在我的選擇名列前茅。特別是《舊箋》,六七暴動時大學青蔥歲月的題材聽落已吸引。但可惜有時希望愈大,失望愈大。結果《烈佬傳》和《舊箋》是獲了年度書獎,雖然這兩本書都沒有出現在我最後提交的名單內。
舊箋如其名是古蒼梧(寫?編輯?修訂?)這本小書的主菜,是十五封在1967-1968年間一個在聯合書院讀社會系叫林海媞的女生寫給一個在新亞書院唸藝術系叫黃子明的男生的信件。這些信說長不長,說短其中有一字都沒寫的空白頁,佔全書篇幅十分之一也不知有沒有。其餘十分之九照書中說是由黃與林另一個同學鄧文博寫的註釋。另古蒼梧在書中後記說他本人也有修訂了註釋中的事實,以及再補註了相關的資料。如此大陣仗,這是十五封什麽的信?
信中內容主要是圍繞他們認識的朋友老師及大學的生活、參與的校外文藝活動、以及當時六七暴動的社會環境等等,也分享了很多她對各種藝術的心得和見解。從字裡行間已很清楚看到,而註釋人也明確指出,寫信人其實是暗戀著收信人,寫這些信的主要目的相信是希望能促使感情有進一步的發展。一個二十歲的少女,要作愛情表白確是很難說出口,本來這是她的私事,沒有什麽對或錯,但一旦以文學作品公諸於世,從寫愛情角度看,經過十五封信後,這段關係依然在原地踏步,沒有任何發展實屬乏味;如果從古蒼梧所說:「可以看到他們的青春歲月,和那個時候的香港」這個角度看,有好幾封信的確觸及了那個時代多個層面。但當我知道這些觸及原來是別有用心,明知對方喜愛文藝,便投其所好,竭盡本身修為與他談個飽,我只感到她因為不敢示愛而不斷轉彎抹角帶收信者(以及幾十年後此書的讀者)遊花園。於是她寫的一切,色括她對藝術的觀點、見解、感慨,對當時社會政治氣候的批判,我都不禁懷疑,她真的有感而發?抑或通通是矯情,純粹是她想籍此再進一步而出的下策?
至於其餘十分九的註釋,又真的有必要嗎?現時對信中提到的人和事,像新亞書院,那些教授、學者、同學、朋友、文藝社團、活動和刊物,還有看過的電影、聽過的音樂,以及當年社會民生、教育制度,特別是暴動,都有過份詳盡、看似是頗為客觀的說明、描寫、解釋,甚至進一步追朔其歷史背景,但都味同嚼蠟,不覺得有給早已知道這些資料(對很多人來說都不過是極其基本的資料)的讀者提供新的角度作重新評估。而其他對那個時代無甚認識的讀者,是不是應該要由「主菜」那十五封信的文字中讓他們呼吸到當時的空氣,那才是活化呢?現在要從註釋中求知,和查維基百科有什麽分別?
當年新亞書院位於土瓜灣農圃道
是次評審開會討論入選名單時,其中一位評審也質疑古蒼梧在這個項目擔任的角色,如果他只是做些小修小補,這個獎值不值得頒給以他名下出的書?要頒就頒給寫這十五封信的林海媞,或註釋的鄧文博是否為較公道?但又會不會鄧文博根本無此人,只是古蒼梧的化名?甚至連收信人黃子明也是另有其人的化名?如果是這樣也確實比海媞更矯情了。
其實海媞暗戀一個人本無對錯,她寫這十五封信是給黃子明私人閱讀,她用什麽策略想方設法取悅,外人根本不應該知道,相信她亦從未想過會有第三者可以看到這些信。如果她不是已逝世了好幾十年,到今時今日回想起二十歲時頗為幼稚的一廂情願,會不會感到後悔,巴不得重頭來過?更重要的是,她願意公開這些信嗎?特別是還要經一個好友(?)來作大規模的批註!
林海媞的字跡
出版這些私人信件對一個已無法反對說不的人來說實在是十分殘酷,相比之下,先前我提過那些「看似頗為客觀」的註釋,例如信中有提及暴動時商業電台抗暴的播音員林彬被活活燒死那一節,有別於其他大書特書的註釋,此處只得一行:「林彬罪狀參看羅海雷《我的父親羅孚》頁135」,又例如另一則註釋講保釣運動時,加了句:「港英並非真的對我們很好」,真不小心竟添多了個「很」字,還不是鬼拍後尾枕?…… 不過這些都確是小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