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特集 —— Winifred Lai 1994 年 2 月 號 外
運動裝,又來了。
不是又回來了的第二浪,而是更高更強更健美,且更厲害。
運動服作時裝,依世界氣候來說,是依附人類對運動的狂熱興起,例如七十年代末期八十年代初美國帶起如火如荼的慢跑熱和健美操,而大夥對運動產生狂熱,是因為意識形態多了兩個課題: body conscious 和 health conscious。
在香港呢,情況有點兩樣,七十年代末期,健身院還沒飛入平常百姓家,突然間,運動員的保暖制服變成年輕人的制服:即一件長袖拉鍊 lycra 外套和同料長褲;身份象徵是手袖上和褲管則的條子,三條粗幼均等平行線是當時至高無上的 Adidas 標記,之後有 Puma,次一等的 YY Yonex。自此,洪水開始氾濫。
跟運動一點關係也沒有
那些圓腳短波褲、防水薄風褸,簡直如萬國旗般在街上掩映;Adidas 是永恆花魁,有一年 school picnic,那手袖上三條的風衣,紅白的,黃黑的,做了變相的校服。書包當然也是旅行袋/運動袋的天下,再一次的 Adidas,還有 Tiger,Diadora,XXX 沒完沒了。
我不能忘記的是,我「恨」一對Adidas波鞋「恨」到發燒,大人還只是求其買了對 Puma 敷衍著,有一天我忍不住把父親那雙九號的 Adidas Gazelle 塞滿了紙穿上街去,上襯 Levis 和威格橫間白領 T 恤,自覺威風得不得了。
看,跟運動一點關係都沒有,但運動服裝店卻十步一間的成行成市,賺的都是虛榮少年的錢,那是印象中全港第一個大規模的一窩蜂潮流,它比之前的 Bang Bang!威格萍果牌奔騰深入民心民身太多太多。
潮流固然有興衰,但運動的生命力因著其貨真價實的實用性和舒適度,的確比其他潮流持久得多,起碼,它並沒有真正的死去。
第一浪的餘波
前後四年的狂熱終於冷卻,Adidas 書包換了Sportsac;風衣、track suit 早已扔到九霄外,但永遠少不了一至兩雙球鞋。
八十年代鍾楚紅的 Puma 廣告
大人開始跳 aerobics,鍾楚紅替 Puma 拍廣告;無論 Mike Chu 的廣告拍得怎樣好看,我從沒想過要擁有 Puma 的運動裝,它們有一系列的粉紅粉黃的改良運動時裝十分嚇人,所有電視女藝員男藝員都穿著去搭飛機,長袖短袖什麼的,但褲管卻一律的寬得離奇,且印上有 perspective 的招牌字體,每天打開娛樂版都會見到它。
至此,cross-breeding 現象已十分明顯。真正的運動用品製造商會出產一些可作日用的改良而舒適的運動服,而成衣商如 Esprit、Giordano、無印良品等亦有運動裝的出品,最歷久不衰當數連帽灰棉袋鼠型襯衣,長賣長有。
這是前話。
Hi-Tech 的世界
Aerobics 熱潮,八十年代中期正式襲港,跟麥當娜內衣作外衣穿的潮流雙劍合璧,通街通巷都是四腳骨緊身褲、單車褲、保暖襪,伏線是《Flashdance》電影 Jennifer Beals 造型。
歸入香港市井文化中,除了造就健身院門庭若市外,廣收漁人之利的應是 Reebok 運動鞋。Reebok 那雙高筒兩橫魔術貼鞋帶墊健美鞋,成了黑白雙煞,每個女明星都擁有一對白一對黑,是當時日常必備配件。
Reebok 入市引起另一次波鞋爭艷,L. A. Gear,K. Swiss 都是同期引入本地,曾幾何時至高無上的 Adidas 顯得手無縛雞之力,更遑論應付這個來勢洶洶的後浪;然而,替它出一口氣的,竟是多年戰友 Nike。
Nike 跟 Adidas 同於七十年代進入香港,但聲勢薄弱,比起在祖家的分庭抗禮場面,就有香港的麥當奴和 Burger King。八十年代末期,Nike 打著 hi-tech 旗號全面殺出,簽下運動巨星配合龐大宣傳攻勢,其 hi-tech 殺手一號 Air Huarache 跑鞋替人類足部配件寫下一頁新歷史。Air Huarache 外型處處暗示二十一世紀未來之風,奇特而古怪的線條,紅黃藍綠的熒光色彩,說到最後,它只能夠突圍而出還是因為舒適兩個字。
Nike 的 Air Huarache 除了令波鞋科技有突破性發展,它也令波鞋的價錢更上一層樓,動輒八百九百元的,年輕人卻不動聲色的買下一對又一對,而百分之九十都不是買些去跑步,究其原因,是它能配合時裝潮流乘勢而起,Nike 乘的那輛順風車叫 hip-hop;那是後話。
Sneakers
Sneakers 也算懶佬鞋的一種,勉強也是波鞋,更適切的應叫休閒鞋,要劃清界線的話,sneakers 也好算 low-tech 結晶,它的特點是可以扔進洗衣機乾衣機幹掉,乾手淨腳。
Keds sneakers
我們由小穿到大的白飯魚就是最原始的 sneakers;也有人把羽毛球鞋當 sneakers 穿;十個繩洞一吋底帆布鞋歷史最悠久也算最普遍,我的心水是永恆的 Keds,舒適、吸汗、經典。
籃球鞋也是十分受歡迎的 sneakers,長勝將軍當然是 Converse,近年它已成為時裝設計師的心腹愛將,catwalk 蹤影處處,川久保玲、Helen Storey、DKNY …… 或剪掉高筒或噴上顏色的 customized items,令 Converse 成為賣價相宜身價矜嬌的星鞋,前兩年它更推出黑白紅漆皮 sneakers,由原宿穿到銅鑼灣。
Sneakers 比波鞋更親民,因為是它本身的休閒形格能幫助「發放 casual elegance 氣質」,是所謂 yup-bohemians 的心頭愛,當年繆騫人往往一身精緻亮麗衣飾踏著一雙布鞋,動人之餘,尤佼者眾。
話分兩頭說:第一頭 —— 街頭霸王
波鞋竟然用來行街多過打波,它跟 street fashion 固然惺惺相惜,而自 break dance 這種街頭舞蹈興起以後,波鞋跟舞也結下不打算解開之緣份。
跳 break dance 穿的不一定是波鞋,但論耐磨及柔軟程度,大小孩子們還是穿波鞋,其中以跑鞋為首選。
之後 hip hop 冒起,起點全然是黑人的街頭 rap talk 文化,手舞足蹈嘴嗡嗡,穿的是街坊裝,亦所謂滑板裝:短袖棒球上衣,膝蓋長度的短褲,至好 oversize,下踏「大舊」波鞋,鴨舌帽的舌頭往後拉,以未真正發育的身型穿最好睇。
乘此順風車的幸運兒有兩位,一是先前提到的 Nike Air Huarache,因為鞋款夠霸氣大份,「啱曬 feel」;二是滑板裝王子 Shawn Stussy,他的標記是兩個 S 倒扣,跟 Chanel 開了個小玩笑。Stusssy 的衣服是將各式各項運動裝 details 溶入T恤棉布,細碼等如我們的加大碼,他第一個 collection 甫一推出立即沽清,是名副其實的街頭霸王。軟硬天師屢穿不爽的加大碼運動服幾乎是 Stussy 的 classic look;而 Stussy 的橫紋機織店小二式的直筒冷帽,其贗品已在九三年的香港被戴殘戴爛,thanks to 王菲和軟硬天師。
說到這裡,hip hop fashion a la sports wear 似乎一直是男孩子的天下,當然女孩子也可以穿,不過穿了也像扮街童,直至麥當娜去年穿了一襲 Laura Whitcomb 改裝 Adidas 的紅白直身緊身裙在 disco 出現,sports fashion 又展開了另一頁 —— —九四年的美國高價時裝終於有了新靈感 —— 運動裝!運動裝!運動裝!
第二頭 —— Snug Fashion
「上班的時候已經喜歡穿拉夫羅倫的馬球系列。白襯衫、寬裙,開會時加件外套,非常清爽相,適合我這種樣子的人 ……。穿拉夫羅倫最好看的是章蓉舫 (即章小蕙),已臻出神入化境界,上街、帶孩子、進美術館、喝下午茶,全作如是打扮。我倆在這方面是同志。」
「我」是亦舒。都說得很明白。說到 sportswear as hi-fashion,怎樣說都似乎應該由 Ralph Lauren 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