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褸:Worn to be Worn Out —— 孫念述 1988 年 11 月 號 外
秋意漸濃,又是挑冬季衣服的時候了。雖然今個冬季你可能會捨棄 Versace 黑色束腰的皮褸而改穿 Boss 深藍色,胸前開拉鏈的厚絨外套,但仍然有許多男仕堅持到底,要到 Joyce、Momento 等店子購買他們的皮革服飾。因為無論時裝潮流怎樣轉變,皮革服飾始終都能適應,而且年年都順理成章的成為許多 top designers 的設計重點。所以每年都有許多設計新穎的皮革服飾面世,惹來姿整男仕們的豔羨目光。
現今皮革服飾的設計款式若和以前比較實有天淵之別。因為 leather garment 可能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時裝工業,有這麼悠久的歷史,皮革服飾無可避免的經歷了無數變化。但我們仍可以從這些變化中注意到一個趨勢:便是皮革服飾在設計風格上漸漸由 subtle 變得愈來愈 obvious。人們已愈來愈關心他們所穿着的皮褸所代表的語言,這點在香港尤其明顯。
當然,我們這裡所指的皮革服飾是整件過用皮做的皮褸。雖然 Gaultier Jumper 那對黑色 leather collars 可能好 cute,但這些「半皮」或「部份皮」式的衣服不在我們談論範圍內。
盤古初開,當人類開始獵殺野獸作為食物,這些野獸的皮,便很自然的成為人類自以樹葉蔽體後的突破。一塊一塊血淋淋的獸皮在生剝後便胡亂的被我們的祖先撻在身上,以收保暖之功用。這時,着「皮衣」純粹是為了實際需要。當然,你可以說,現若處身於深秋的巴黎,穿着皮褸同樣有保暖作用。但在有其他 substitute 的情況下,這作用便沒有那麼實際了。
在摩洛哥的 tanning 工場
跟着,人類發明了一些聰明的方法如 tanning process,將血肉模糊、剛撕下來的獸皮清洗乾淨,再浸入加了水果及樹皮根的溶液,然後再取出以油不停洗擦,獸皮便得以擺脫「畜牲的皮膚」這種低等稱號,而成為人類的衣服,甚至可稱之為 second skin。不過大家要弄清楚那時的 second skin concept 與現代的截然不同。摩登的 second skin 令人聯想起穿著窄身皮褸皮裙,腳踏三吋高跟鞋的惹火金髮女郎。
不知是否女人發明的縫紉功夫,總之,人類學會將東一塊西一塊披在身上的獸皮縫合在一起。這便是最早期皮革服飾的款式設計。俠盜羅賓漢和他的樹林朋友,又或是莎士比亞筆下的戲劇人物所穿著的縫製皮衣,想是開始成形的皮革服飾。
羅賓漢 (Russell Crowe 版本)
在經歷皮革服飾縫製技術躍進的同時,我們當然不會忽略製皮的 tanning process 亦不斷有所改良,務求做到令獸皮更加耐用,更不易腐爛。發展至今,人類似乎已漸漸放棄 vegetable or oak tanning 這舊有沿用的方法(以天然樹皮、植物作為原料製造溶液清洗獸皮),而多用以人造化學物質作溶液原料的 chrome tanning 因所需時間較短、見效較快,能適應迅速發展的皮革服飾工業。
原始人不懂選擇獸皮,一見有野獸便將之獵殺裹腹,然後剝皮作衣服。於是質硬如大水牛和象皮都照樣往身上放,管它舒適不舒適。但人類逐漸懂得將獸皮分類,所以我們有 hides ——(比較巨型或已成熟長大的動物皮)和 skins(較細小或尚在發育的動物皮)之分。將 hides 和 skins 加工(如 tanning process)後變成為真正的 leather。最常見的有牛皮、綿羊皮、山羊皮、豬皮和猄皮(即較柔軟的獸皮)。其中牛皮及豬皮因較耐用、有靱力,所以多用來製造皮具及皮鞋。而羊皮和猄皮質地則較軟,適合製衣,所以成為 leather garment 的重要原料。
我一向贊成穿皮褸一定要選 natural colour,因為它雖然經過加工,本身仍是一張野獸皮,所以我特別喜歡棕色和古銅色的皮褸。由於皮的原料價高,皮褸每每被列為名貴衣物。每年還有許多 top designers 為它費煞思量,想出新穎的設計,令它的 value-added cost 更加巨大,使皮褸更價值不菲。爲了要迎合潮流,保持起碼的銷售市場,這些設計家其中一招便是將之染成五顏六色。Thierry Mugler 那 maroon 色的皮大衣仍然是今年最刺眼的設計,近年還是 Loewe 的皮褸系列較合我心意。
馬龍白蘭度在《The Wild One》的黑皮 Jacket 造型
不知皮褸何時興起黑色。只知在現今的時裝市場,黑色仍然是主導顏色。皮褸亦不能倖免。但黑皮褸的興起仍可追溯至五十年代。於一九五三年完成的電影《the Wild One》內有馬龍白蘭地和與他形影不離、活像 second skin 的黑色 motorcycle 皮褸。他那充滿憤怒,對現實不滿的形象,深深吸引影迷。從這套經典開始,反判不羈的一羣年青人便被教曉以穿黑皮褸、牛仔褲和戴鐵鍊首飾來貫徹他們的憤怒形象。沒有穿黑皮褸便不許反叛。其後的一些電影如八十年代《怒火街頭》裏的 Willem Dafoe 及其同黨都是以黑皮褸為形象設計的骨幹,黑皮褸魅力三十年不變。
Bruce Springsteen
除了電影之外,在音樂方面,七十年代初期的 punk rock 友、重金屬組合如 Kiss、搖擺組合如 Rainbow、Rolling Stones,甚至早期的 Bruce Springsteen,他們都曾經以黑皮褸作為標誌,以求取得年青反叛的一羣樂迷的認同。所以,黑皮褸在普及文化中實在扮演過一重要的角色。
德國 SS Troops 軍褸
黑皮褸雖可說是一個經典,但始終難登皮革服飾大雅之堂。我想主要原因還是它的人造色素。但二次世界大戰德軍 SS 部隊穿的黑色長身皮大褸,又或是空軍的 aviator leather jacket,則是我的 all-time favorites。前年曾經在尖沙咀一家時裝店子的櫥窗內看到一件德軍皮大褸,仍然保存得甚好,可惜店主無論什麽價錢都不肯出讓。原來他也是愛這件皮褸愛到發狂,只將它作陳列之用。
空軍機師由於要應付高空飛行時遇到的巨大風力,所以要穿著皮褸擋風。想不到這樣便造就了 aviator leather jacket 的出現。飛機師的英雄形象更因而更形鮮烈。雖然大家不是生於大戰時期,不能親眼看過,但近年在電影《Top Gun》內 Tom Cruise 飾演的飛機師,穿著一件 aviator 皮褸,駕著電單車風馳電掣,背後還坐著一個美女,這一幕經典相信大家不會陌生。
Tom Cruise 在《Top Gun》穿的 Aviation Leather Jacket
穿皮褸除了要取那 natural colour 的特點外,還要生活化一點,將之當作普通的外套來穿,不要妄想穿皮褸可以代表什麽語言,或向人表達一些什麽訊息(黑皮褸亦已不再是永遠的反叛)。
若果不懂得穿皮褸的正確態度或方法,《洛奇》第一集內的史泰龍或可作參考。史泰龍在戲內長期穿著一件黑色過腰皮褸,他對待那件皮褸便如一件普通外套一樣,穿到朋友家便胡亂放下,絲毫不會因弄糟自己的皮褸而憂心。此外,大家在歐洲旅行時,可曾留意當地穿著皮褸的人如何生活。由於天氣關係,歐洲很多地方都是在早上及夜晚特別涼,皮褸很自然的成為最實用的禦寒衣物,既可粗著,又可擋風保暖。一件T恤或背心,外加一件皮褸和牛仔褲,便是歐洲最常見的 dress code。
史泰龍在《Rocky 1》的皮 Jacket
至於香港,作為時裝都市,皮褸自然貨源充足。不過香港人穿這些皮褸永遠不能像歐洲人那般 casual,一來是由於天氣關係,根本無需要一年四季帶皮褸出街(不像在歐洲有實際需要);二來香港人比較姿整,皮革服飾既多是高檔貨色,怎能不謹慎對待?但他們穿著皮褸,太緊張皮褸在香港所表示的高級價錢品味。結果他們穿著的方法變得完全不是那回事,將皮褸當作 mink 來穿,惶恐不小心會弄花或弄污!
穿皮褸的第一守則便是要 worn to be worn out。它要隨著穿的人一起老,這才可以保存「皮」那種特別氣質。即是當你看到一件十年前買的皮褸,現在仍穿在你身上,雖然有些破舊但仍十分保暖時的那種感覺。皮褸就像牛仔褲一樣,越殘舊越舒適,因它已習慣了你的身形。這情懷無疑比較 subtle。穿皮褸便是因為這種 subtlety 才可以 long lasting,才令人從心底裏欣賞起來。太過 obvious,如香港某些人穿皮褸便無可救藥。數千元一件 Gaultier 皮褸披在身上可能會很有型,但我始終覺得太過時裝,太 imposing 太顯眼,迫得令人透不過氣來。奈何皮褸 happens to be a high fashion,設計有時是無可避免 loud。
男仕穿衣還是含蓄及簡單一些比較好。既然香港的客觀條件(如天氣及時裝走勢)不容易有 worn to beworn out 那種感覺,猄皮褸會是另一種選擇。穿猄皮褸最能表現那種我夢寐以求的 subtlety,它亦可能是最被忽略的 leather garment。雖然每年設計家都有猄皮服飾的新設計,但只佔皮革服飾的小部份,山羊皮的雄霸地位始終不變。
試想一想,上身一件短身猄皮褸,加上一條藍色牛仔褲,再穿上一對 boot,效果是那麼柔和舒服,natural look 得來又完全 blend-in,你不會感覺到黑色 Gaultier 那種霸道,只會感覺到那種風流不為人知的 subtle 品味。可能這是保守,大家亦可能會因見到列根總統穿著猄皮獵裝後對猄皮失去興趣,但無論如何,在 neo-prep 抬頭的今天,猄皮確是提供了一個可靠的選擇。大家不必擔心要到國貨公司皮革部才可購到猄皮服飾,一些高級時裝店子仍然有供應,雖然數量款式比較少。
Subtlety has its style and intrinsic charm,尤其針對穿皮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