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七九年秋天,我第一次踏上这条公路。当时我驾驶一部租回来的雪弗兰小房车,车厢内载满行李及书本,带着一份兴奋的心情,直驶往麻省剑桥,哈佛大学校园。
Wellesley 是这条 turnpike 通往波士顿必经之地。 Turnpike 上无数灰灰的车痕 —— 当年留下的足印有多少? 再次踏上这条路,彷如重温当年的故梦感觉是那末的熟悉,亲切;就像一个与我一同成长的故友,曾经度过快乐与忧伤的时光,也一同经历了春,夏,秋,冬。
我第一次踏足 Wellesley 校园,是在一九七九年十月的一个晚上。当时刚刚搬入宿舍不久,认识了几个同学,时常结伴往 Harvard Square 吃晚饭,逛 Harvard Coop,欣赏街头卖艺的表演。其中,Peter 与 Authur 是我最早认识的朋友。
Peter Lucasic,典型的 New Yorker,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心理系,法学院一年级学生,喜爱运动,尤其是 squash,与球拍终日形影不离。开课后的第二个星期,Peter 已三夜不眠地做 case study,但却脸不改容,还是精神奕奕。他告诉我的秘诀:「As long as I have a glass of wine,I'm always fine。」
Authur Bartenstein,哈佛 undergaduate 毕业后转入 Graduare Schoolof Design,攻读建筑系。闻说他的家族都是哈佛成员,而且与法律结下不解之缘;他的祖父是律师,父母也是律师,甚至他的兄弟姊妹都是律师,就只有他一人是叛徒。Authur 为人沉默,说话带点 Kennedy 口音,看上去总是满怀心事似的。除了那副 full view tortoise shell,蓝色的 Oxford button down,Chino 及一对 Blucher 外,似乎未见他穿过其他衣服。当年,我一直怀疑他究竟有没有洗澡,抑或家中的衣服都是同一样子!
那天晚上,Peter 偶然在宿舍发现一张 poster:Wellesley 当晚在 Schneider Hall 举办一个小型音乐会。于是他抓着我与 Authur,硬说见识见识 Seven Sisters 的风范:基于我们的好奇心,也就毫不考虑,跳上车子,长驱直进 Wellesley。
黑夜里的 Wellesley,一片漆黑,没有给我留下太清晰的印象。但见古木参天,青草地一片接一片,倒非常优雅,衬托着两旁甚具历史的古堡式建筑,气势磅礴,自然叫人肃然起敬;树影婆娑间,偶尔散发出点点从建筑物窗内透出的微光,三两成羣的女孩子,浅谈漫步于草木之间,不期然令我想起冰心女士,Wellesley 的一草一木,是否她当年情感的启发?
Schneider Hall 的设计,精致优雅,是一座三层高、娇小玲珑,以木为结构的膳堂,楼顶高三十多呎,上两层为 balcony,型似一座小型歌剧院,却带七分女性的含蓄。
我们抵步时,音乐会尚未开始,但周园已满布人羣,三两成羣,各人手持食物饮品,谈天说地。室内灯光通明,暖烘烘的气氛,相比室外寒冷孤寂的黑夜,竟带来一丝意想不到的温暖。但这点点温暖,却又被几个男孩破坏无余:他们身披 MIT 运动毛衣,与同桌女生若拥若抱,高声谈笑,得意忘形,唯恐没有惹起他人注目 —— 也许我是妒忌。
我们买了饮品,站在三楼 balcony 一角,静静地等待音乐会开始。不知什么时候,Peter 竟已搭上了身旁几个女孩,而 Authur 却全神贯注地观察着人羣。几经扰攘,舞台上终于出现一队 steel band,他们以废铁造成多种款式的敲击乐器,制造出变化多端的音响效果;乐器虽然丑陋难看,却演奏得趣致生动,当然赢来不少欢呼掌声。演奏进行中,人羣还是熙来攘往,嘈吵喧哗,虽说是音乐会,其实是周末派对,人羣藉着酒精与音乐,抒发心中的烦闷及功课积聚下的压力,尽情享受一个周末晚上。
乐曲的演奏效果,其实大致相同,数首过后,亦已开始感觉厌闷,注意力也逐渐转移到流动的人。就在这一剎那间,忽然一张很特别的面孔深深地吸引着我 —— 一个清纯秀丽,貌似东方人的女孩子,一双美丽晶莹的大眼睛,小女孩般的脸蛋,笔挺的鼻子,两片柔柔红唇,直而不长的秀发上架上一个金色头箍,黑色樽领毛衣上挂上一条金炼,花格子的绒裙,白袜子上配上一双黑鞋,脸上泛着一丝温暖的微笑,全神贯注在舞台上的演奏,神态是那么天眞,诚恳,亲切…第一次,我深深感觉到,Wellesleian 的风范的确存在。 自此,我的注意力全集中在这张脸孔上,至于音乐会进行了多久,Peter 又在我耳边说了些什么,竟然印象全无,只是不停地惊叹着:多年来遇见的漂亮脸孔无数,怎么从未见过如斯有吸引力的?过了良久,一股无名的冲动,令我不顾一切,穿过人羣,缓步向着二楼 balcony 移动……但是,不见了! 「怎么不见了!她怎可能在一剎那消失于无形?难道我走错了地方!」…... 寻遍二楼,一楼大堂每一角落,每一空间,始终找不到。 「怎可能?怎么可能 ...…」我不停地问自己。 那一份失落的心情,无以形容,更奇怪,自己从来没有为一个陌生人作出如此冲动的举止,究竟为了什么? 惊鸿一瞥,这张脸孔就一直浮现在脑海里,始终没有忘记。
从 turnpike 去 Wellesley 的出口应该是 Newton。 毕竟事隔多年了,已没法记得清楚;不过倒记得那儿有一个 toll booth,每次经过要付三十五分钱。 那儿守闸的老头子叫 Joseph,因为我与 Authur 曾经在那处迷途,结果 Joseph 很有耐性,花了十分钟时间向我们解释清楚去 Wellesley 的途径。 后来我每经过那儿,总会与 Joseph 聊几句。
那次迷途,是我第二次踏足 Wellesley 校园。
Authur 与我曾同住在 Child Hall,是一代建筑巨匠 Walter Gropius,前任哈佛建筑学院院长设计的 complex。 其实我并不十分欣赏,尤其它的隔音设备,非常差劲,闹了不少笑话。 一个星期天的下午,Authur 跑进我的房间对我说:「你有空吗?我想介绍一位朋友给你认识,不过她住在 Wellesley;假若你不方便用车子,我们可以坐 shuttle 去。」Authur 朋友很少,这人必然和他很熟,于是我也答应作伴。那时我还是驾驶那部雪弗兰,从剑桥开车到 Wellesley,需时大概四十分钟。
Julia 就是 Authur 要介绍我认识的朋友。 她是 Wellesley 二年级学生,念英国文学,希望将来入法学院。 Julia 样子非常 charming,身穿运动短装,金色头发上结了一只枣红色丝带蝴蝶,有一副美好身段,充满活力与朝气,是很 sophisticated 的一个女孩子。
从他们的谈话知道他们家族有颇密切的关系,寒暄几句后。 Julia问我:「哈佛在这个多星期内似乎很沈寂,什么时候才会有活动,比较新鲜刺激的?啊!对了,下星期我们几个朋友去 Oxford Ale House,你有空吗?欢迎你一同参加,好吗?」Julia 不但对哈佛的活动了如指掌,对哈佛的 hangout 更清楚。当时我心中有一感觉:Authur 与 Julia根本不可能在一起:不过,很少见到 Authur 那么开心,也许他眞的需要一个像Julia般的女孩子,带出他收藏在内心的活力。其实我并无兴趣参与他们,只希望分享Authur的一份喜悦。过了一阵子,我藉词要回宿舍,便忽忽离别,临行前我对 Authur 说:「尽情享受你的晚上,车子留下给你,不必担心要赶搭shuttle,祝你好运。」我真替 Authur 感到高兴。
Wellesley 有 shuttle bus 往来哈佛与 MIT,方便学生上课及周末到剑桥游玩,车程约一小时,以 MIT 为中站,哈佛为总站。 我上了 shuttle,车内都是联羣结伴的女学生,有些去波士顿逛商店、吃晚饭,有些去参加派对,有些去会男友,或者去哈佛图书馆找数据。 周末的Wellesley校园,充满生气,洋溢一片欢乐气氛,嬉笑声此起彼落。 车子慢慢驶离校园,我留意着每一片草坪,每一个女孩子 …… 多么希望能够再看到那张充满温暖微笑的面孔 …… 小金箍,你知道我一直在寻找你吗?
自从那次之后,Authur 时常去 Wellesley,我亦已退回那部雪弗兰,除了上课之外,很少见到他。 但每次见面时,我总喜欢取笑他:「Are you still a virgin?」
那段日子Authur忙于寻找他的归宿,Peter又被Law School迫得透不过气,而我的生活也变得平淡,但过了不久,又有一次颇奇特的际遇发生在我身上。
十一月初的一个晚上,天气寒冷非常,我独个儿在 Harvard Square 一间咖啡室,名字已记不起来,但那儿有超过二十四种不同的咖啡可供享受,更有水平很高的古典音乐,由于地方非常狭窄,嘈雑声不多,很适合阅读。 就在我喝得兴高采烈之际,门外突然闯进一个男孩,两眼火红,一身烈酒气味,坐落一角,叫了杯 Irish Coffee。 这人年约二十五,六岁,面带风霜,隐隐透着一股不可言喻的傲气,很不在乎别人对他的眼光,只是默默地喝着他的咖啡,抽着一根乐富门,身体跌跌撞撞,显然已酩酊大醉。 过了不多久,忽然听到侍应生说:「对不起,先生,我们只收现金。」随着声音转过来,只见那青年台上放了张 Harvard I.D. Card,手中拿着一个银包。 「对不起我 …... 我没有现金 …… 可否 …… 可否让我…提点现金。」酒精令他说话也模糊不清。 Harvard I.D. Card 在波士顿及剑桥某些商店,的确可以当信用卡用。 其实这儿的咖啡很便宜,于是我召侍应生过来,替他付了帐。 当他知悉后,醉步蹒跚地走到我桌前:「…... 对不起 …… 我 …… 今天晚上 ...… 醉得很厉害 …... 你叫什么名字 ...… 你也是 ...… 也是这儿 ...… 学生?」我把名字告诉他,并叫他不要记挂,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临走前,他说:「我 …… 我的名字 …… Conroy …... Conroy …… 谢谢你 ……」他说话带有浓厚的英国口音。
大约一星期后,有一天,系秘书告诉我,有信差手交一封信,放在我的信箱。 信封打开,里面有一张支票,面额五元七角四分,并有一张邀请卡,上面写着:「Paul,我没有付你利息,但我想请你参加我的派对,希望你不会令我失望。」下面印上地点与时间,下款签名是:
「Conroy R. Fitzwilliam-Symthe」
多么特别的姓氏!
我以为 Conroy 的邀请,只是礼貌上的往来,加上彼此并不认识,所以也没有打算赴约。 当我与同系一位 Oxford 交换生谈及此事时,他却惊话地说道:「你不知道 Conroy 的出身吗?他家是英伦声名显赫的贵族,在政坛上举足轻重! 」沉默了片刻,他又继续道:「Conroy 是牛津的表表者 …… 但听闻此人很特别,我从未接触过他,却听说他已离开了牛津,却想不到竟来了哈佛。」
真的是他? 那个酒醉到不能语言步伐的青年?
无论 Conroy 对我来说是多么陌生,单凭这几句话及点点神秘,我可以按住心内的好奇而拒绝他的邀请吗?
我只希望明天就是星期六 —— 派对的原定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