愈發小家子氣的港人 2012 年 3 月 明 報
真的不是在說笑,當唐英年涉嫌僭建的嚴重程度被傳媒徹底曝光之後,我反而鬆了一口氣,甚至有一點阿 Q 式的安慰,起碼我們的特首候選人是僭建了一座「地下皇宮」,而不是把客廳推前三呎霸佔露台。
近年香港是不是已變到愈來愈小家子氣?
像繼而輪到曾特首被傳媒揭發接受富豪款待坐私人飛機、遊艇,公眾幾乎一面倒指責他賄賂、貪污,我確是只能苦笑,我的意思是當我們隔鄰普通一個貪官收受的利益也是以千萬計,甚至過億,而自己的特首如果受了這樣的款待就輸送利益,我只會感到萬分沒面子,香港不致於淪落到如此「濕碎」吧!
公眾對高官坐上富豪的飛機、遊艇是否過分大驚小怪,甚至矯枉過正,最大的問題在於是否這樣就觸犯法律?
我以前從商時,廉署會不時會派些聯絡社區的專員向公司員工講解「貪污」的法律條文,我清楚記得每次他們都重申給予或接受客戶「即時消耗的款待」不算貪污,沒有犯法。當然公務員的手則和商業機構或許不同,或許更嚴,無論怎樣,假如我是特首,我怎可能搭了別人的飛機、遊艇,就給予對方好處及方便,我的胃口怎可能這樣淺,我怎可能這樣蠢,cheap 至此!如果真是如此這般就開綠燈給富豪,富豪除了開心到唔敢信,骨子裏也會瞧不起,甚至嘲笑這公職人員竟然這樣容易就「被搞掂」。
曾特首接受這類款待也許是有不恰當之處,但我只能說他性格使然,貪小便宜、搵小著數(不要忘記新鴻基「借出」一部舊跑步機,那確是要我的命),有著這樣一個特首,我會感到面目無光,甚至羞恥。但既然法律是容許客戶之間即時消耗的款待,而起碼理論上,富豪和特首根本就不屬「客戶」關係,在沒有進一步證據支持之前,亦只能當成是朋友關係罷了。我很相信把這件事搞大的政界/傳媒人士他們心中那把尺也不會把曾特首度成是貪官吧,我對國內常用的那四個字一向至為反感,但今次也要用上了,確是「別有用心」。
高爾夫球場上也是談生意達共識的熱門地點
更何況聽說一直以來就算警務人員都不時會與黑社會中人打交道,以便知己知彼,方便工作,同一道理,特首和社會中各階層人士總要建立一定的交情才能打破隔謨有更多溝通,特別香港是一個商業主導的社會,和商界多來往不只應該,而且絕對是必需才能打好這份工,不要忘記交往的作用往往是雙向的,不能咬定必然是商界要「搵著數」,政府很多情況下都要向商界施壓,某些議題要逼他們就範,沒有一點交情打底,單靠在會議桌上講數很多時根本是無法談下去的。
最令我失望還是公眾過敏的反應和反感,那些電台時事節目主持人對披露這事件的洋洋得意,以至「城市論壇」那羣熱血青年的磨刀霍霍,而他們至反感似乎是特首受到如此「奢侈」的款待,我只能慨嘆不知從何時開始,我們的目光已變到如此淺窄,儘愛計算雞毛蒜皮。
一個城市,特別標榜自己是國際大都會的城市,總要有著一定的體面和氣派,難道真的要特首與富豪在大快活茶敘大家才收貨?我真不想見到有一天輿論要逼到高官坐長途飛機公幹也要與旅行團一起擠在經濟倉內。
※ 後記﹕至於特首準備在深圳租的那間豪宅,算不算利益輸送即使未定案,但確不是「即時消耗」的款待了,要作進一步調查我是完全沒有異議的。
曾特首卸任後住北京上海還說得過,選擇住深圳
又是港人一次小家子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