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 multimedia 1997 年 11 月 快 報
俞琤請客﹐情緒高漲時談到商台來年一個大計劃﹐準備由阿旦策劃﹐林子祥主演﹐陸續推出廣播劇、漫畫、袋裝書、光碟、錄影帶、上網等﹐最終拍成電影﹐由葛文輝執導﹐M-U-L-T-I-M-E-D-I-A﹗她大聲說。
對不起俞琤﹐你講甚麼﹖
也許她提供的資料實在太籠統﹐也許我誤解了她那番說話。以我理解﹐如果她口中所講那些可稱之為「多媒體」﹖那麼《南海十二郎》演罷舞台劇再搬上銀幕﹐算不算是「多媒體」﹖《甜蜜蜜》既是電影﹐又出袋裝書﹐又算不算﹐還有《我和春天 …… 》集舞台劇、電影、電視劇一身﹐又點睇﹖而且俞琤這個意念﹐是不是真的好到要用盡所有媒介去表達﹖觀眾會不會睇到怕﹖聽到厭﹖再說究竟在甚麼情況下才能稱之為「多媒體」﹖我認為如果有個節目﹐在同一時間動用多種媒體互相組合﹐去達致演出效果﹐我們絕對可以稱之為「多媒體」。
但如果同一故事﹐寫成小說、拍電影、錄播音、出 VCD﹐我不覺得這就是多媒體﹐除非 …… 除非每項媒體只涵蓋那故事 / 意念的一部份﹐例如廣播劇只是故事的序曲﹐光碟是從女主角的觀點去拍、錄影帶是從男主角觀點﹐漫畫是主角的幻想世界﹐上網是提供可能發生的情節 …… 我們一定要聽足看足所有的媒體﹐才能將整個拚圖砌出來﹐才能一睹全豹。也許俞琤口中的多媒體最終真是如此一個模式﹐那就名正言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