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上的協議 2011 年 5 月 Metropop
任亮憲首度重返《城市論壇》
在報章讀到「維園阿哥」任亮憲終於正式被撤銷起訴。可能是由於這單風化疑案的纏擾,他已從他起家的《城市論壇》節目失蹤了一段日子,現在事件劃上了句號,他亦急不及待高調「復出」了,最近這個港台節目確實像欠缺了火花,不論是否認同任亮憲的政治立場,他是有著星級光芒的。
不過這件「案」也引起我一些個人觀感。相比從前,我們無疑是處身一個開放(包括性)的紀元,眼見各類型的酒吧、娛樂場所林立,一夜情即使沒有親身經歷過,耳濡目染也早已見怪不怪,是現時社會的普遍現象,但會不會其實愈開放就愈危險?在開放的同時,也佈滿了地雷,隨時中招?
關鍵時刻 - the morning after
在以往思想較保守的年代,婚前性行為仍是一大禁忌,一般人大都只得循規蹈矩,男女之間親密行為點到即止,有進一步需要也只得尋求其他方法(如自慰或召妓)解決,這一來一旦背上了「強姦」罪名的,反而是清清楚楚,甚麼灰色地帶根本就沒處可容。
然而在一夜情風行的現在,我們(或全世界)卻仍沿用一貫法律,對一夜情沒有清晰的定義,更不用談有甚麼監管或保障了,而在性這層面,主動、自願、半推半就、反抗、強姦都是漸進,沒有一刀切的分水嶺,很多時都是一線之差,或一念之間,對互相不太了解的一夜伴侶就更危險,很多時「反抗」會被誤讀為增加性趣味的玩意,「半推半就」就更不用說了,在電視電影我們就經常看到這些場面,已潛意識被洗腦,當作是性前奏。然而第二天醒來,一旦心情不對勁,就可以來個「反轉豬肚」,先前的反抗、半推半就分分鐘變成強姦,即使有些指控可能告不入,也夠當事人受了,但我又真的想不到有甚麼兩全其美的方法保障到雙方,難道真的要在發生性行為前先簽份協議書?
我們會否被這類廣告洗腦?
也許有些女讀者不認同這篇文章,覺得偏袒男性,我只是站在男性的角度來看男性的難處,我也很明白這實在是無法圓滿解決的死結。
當然這也是「明光社」介入宣揚禁慾的絕好時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