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狗情 — 球叔與二妹 2001 年 2 月 號 外
二妹是一頭唐狗﹐球叔是一個露宿街頭的流浪漢。
如果我們將《號外》認定是一本時尚生活態度雜誌﹐這絕對不是一篇《號外》的文章﹐但我想時尚應該不是《號外》讀者的全部﹐有些不怎樣的時尚的經驗和體驗﹐很多時候也值得花一些時間去咀嚼去感受。
第一次接觸二妹和阿球的故事應該是九九年春﹐陸離在《明報》看到劉夏紅寫一篇有關一個流浪漢和他收養的狗相依為命十年的報導﹐感動到不得了﹐馬上傳真給我看。
真的﹐露宿在公園涼亭而要養一頭狗並不是一件易事﹐幾多機會會失散。為了與二妹在一起﹐他有時找到些散工﹐就要帶同二妹每天早上從他居住的石硤尾步行到工作的地方。須知道巴士、小巴是不容許像二妹那樣大型的狗的﹐步行有時候一、兩小時﹐他會把二妹用繩拴在工作附近的公園﹐晚上收工再到公園找回牠一起步行返回石硤尾‥….讀到這些細節的時候﹐自不然會有點心疼﹐會替二妹擔心﹐這樣綁住牠整天可以嗎﹖如果有頑童或惡毒的成人欺負牠﹐牠又跑不了﹐怎算好﹖怪不得陸離說寧願自私點﹐望球叔找不到工做﹐免卻二妹要在日曬雨淋的環境下渡過漫長的一日。
球叔本身是個吸毒者﹐亦令到整件事變得愈加複雜﹐但也倍添溫情。試過幾次二妹被漁農署捉走﹐每次球叔都肯花幾百元罰款去把牠贖回來﹐試想對一個無業的吸毒者來說﹐幾百塊錢應該可以頂得好多日毒癮﹐但他仍肯用這些錢去贖二妹﹐保存牠的生命﹐他倆之間的情誼﹐絕對是很深厚的。
最厲害一次是球叔吸毒被捕﹐要關在喜靈洲七個月﹐這麼長的分隔﹐二妹應該無可能再返回球叔的身邊了﹐但幸運地﹐透過一些社工﹐有一個善心人捐了七千元給二妹在被遺棄動物協會寄養﹐一直到球叔放出來﹐他倆又奇蹟地重聚一起。
九九年對我來說是奇妙的一年﹐從這篇人狗情故事開始﹐我陸續認識了多位關懷流浪貓狗問題的人士﹐例如已故名伶鄧碧雲的女兒雷靄然﹐就是一位十分積極救狗的熱心人﹐一看到報章有什麼狗被漁農署捉去﹐她就到處動員去贖狗﹐然後想辦法把牠們安置到一些專門收留流浪貓狗的場地.
無疑愛護動物協會和被遺棄動物協會已盡了很多力﹐但香港流浪在街頭的貓犬實在太多﹐他們幫到的﹐或人道毀滅的﹐只是冰山的一角﹐幸好有些超級熱心人士﹐會自行發起﹐自掏腰包送糧餵飼流浪貓狗﹐其中有幾位甚至在新界租些荒置的農場﹐自行收養流浪貓狗。
我們通過社工認識球叔之後﹐經他同意﹐把他和二妹安置在這樣的一個寵物收容站﹐一方面他可以有一棲身之所﹐另方面他又可以照顧其他的狗隻﹐又有一份卑微的收入。
試過幾次面對面見到球叔和二妹﹐總有點不可言諭感覺﹐二妹當然不是名狗﹐但牠自有一份美麗與尊嚴。而球叔經過這麼多年的風霜﹐已令人不能從他的面孔去猜測他的年紀﹐除了笑容可掬之外﹐他竟出人意表具有相當的風度和禮儀﹐他會自動自覺招待在場的女士﹐如搬椅等小服務。我想如果他換了在另外一環境成長﹐他肯定會是一個很 charming 的紳士。但他怎會成為一個吸毒者﹐我們沒有人知道。
本來搬到狗場﹐二妹和球叔有了一個可以稱得上是家的安身之所﹐而球叔又可以幫忙打理其他比二妹更不幸的狗隻﹐該是這個故事的完美句號吧。但人生何嘗會完美﹖人與人之間如何去共處﹐共存﹐真是一門極高難度的學問。入住不久後﹐球叔與狗場主人(一位同情憐愛流浪狗的太太)開始不和﹐互相指摘對方不是。我們不在現場﹐是無法確定誰對錯﹐更不清楚一個人吸毒之後﹐神智是否異常﹐脾氣會否一發不可收拾﹖經過多少次調停、和解及嘗試戒毒﹐終於狗場主人都決定不再容納球叔。
於是球叔又過回以前露宿的日子﹐聽說他好像找到一架木頭車﹐準備執垃圾去賺些使用。雖然我們都知道二妹和球叔深厚的感情﹐但我們都自私地或者說無可奈何地堅持把二妹在狗場。而球叔亦可能察覺到二妹已適應了狗場的生活﹐便沒有把牠帶走了。
後來我們知道球叔在石硤尾那些舊樓租了一個床位。不久後﹐二妹可能年事已高﹐生了一些小毛病﹐看了幾次獸醫﹐也就去世了。而稍後球叔亦因販賣翻版 CD 被捕﹐好像入獄八個月﹐現時仍在服刑中。
二妹與球叔這個故事﹐本來應該到此刻就真正完結了﹐不過仍有一些小節我覺得要補充。
二妹死後﹐陸離曾經出錢替二妹火葬﹐把骨灰送回給球叔。當時我是表示反對﹐覺得將這些錢捐去救仍在生的寵物不更有意思﹖也許我的想法是站在寵物的立場﹐而陸離是站在球叔的立場。後來我想通了﹐我畢竟是忽略了球叔的感受。二妹死後﹐他已是個一無所有的人﹐如果這些骨灰能帶給他一些好的回憶﹐提醒他在這個世界﹐他沒永遠都是臨記﹐在另一生命中他曾佔了一個最重要的位置﹐那麼在未來的人生﹐如他有這些骨灰去提醒他﹐陪伴他﹐也許他會活得開心些。
另一件事是關注二妹與球叔我們這群人在球叔被捕後﹐曾有一位上過球叔的住所﹐替他收拾他僅剩下的隨身物﹐替他暫時收起來﹐聽說同屋的和包租的都盛讚球叔人品好﹐最奇的﹐是他們都見過二妹﹐原來球叔曾經帶二妹到過他新搬的地方。
我聽了這段消息﹐心裡總有點異樣的感覺﹐有點傷感﹐為甚麼﹖二妹棲身的狗場是在元朗某處農地﹐球叔是怎樣把牠運到去石硤尾﹐然後又把牠運回元朗﹖不可能是搭公共交通工具﹐一定要坐的士或租輛貨van吧。為什麼要這樣做﹖
我是這樣想﹕球叔花這麼多錢也要帶二妹去他的住所﹐是可能知道以後他們應該不會再在一起了﹐他會不會是很想二妹能親眼看到他也有一個有瓦遮頭的家﹐而不是再流浪街頭﹐他是希望二妹不用再為他擔心﹐不用再牽掛。
我相信二妹也明白到和他相處了十年的主人的心意﹐我相信二妹去世之時也一定是很安詳﹐很安心﹐無牽無掛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