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相信從事設計工作的人﹐ 必需具備高度設計天份﹐ 而後天的學習﹐ 只屬成功的小部份。
兩個建築師公平競爭﹐ 假若二者對建築的 technicality 與 economy 都有相等認識﹐ 那麼他們是否真正較量其個人設計天份及表現能力?天份又是否最重要的元素?
我相信很多人在不同場合下﹐ 都曾經停過下列評語:
「唔﹐ 呢間屋外型唔錯﹐ 睇落去都幾高尚。」
「嘩﹐ 呢間嘢﹐ 乜睇落去咁『陋 bulk』。」
「呢間都算唔錯﹐ 幾順眼。」
「點解間嘢咁『妞較』架!上上落落﹐ 左轉右轉﹐ 迷宮咁。」
「一啲都唔鍾意!三尖八角。」
「好難講﹐ 總之一入去就覺得週身唔『聚財』。」
「嗰座大廈好易認到﹐ 成條街睇落﹐ 係佢一間寧舍唔同。」
究竟在設計定義上﹐ 有沒有「高尚」﹐ 「順眼」﹐ 「陋bulk」或「妞較」?設計又有沒有「唔聚財」或「寧舍唔同」?沒有﹐ 肯定沒有﹐ 因為這些只是一種感覺﹐ 一種由五官直接作出反應的 abstract feeling﹐ 而這種感覺無法解釋的。不過﹐ 構成這種感覺有一定的 elements;這就是學習的關鍵。所謂學習其實是指學習一種 language﹐ 這種 language 用來表達 abstract feeling 的媒介﹐ 也是構成這種 abstract feeling 的 elements。設計﹐ 就是 manipulation of these elements。因此﹐ 一個設計者假若對這些 elements 沒有深入認識﹐ 他的設計天份可能無從表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