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來一次旗袍 —— 方婷        1980 4 月        號 外

 

 

                                                   盧  燕

 

好來塢 (荷李活) 的中國明星盧燕最懂得利用東方風味去惹外國人的艷羨目光﹐她常常穿旗袍﹐但配搭卻花樣百出﹐我記得有次她在旗袍下露了對長靴﹐英姿霍霍﹐帥得要命。

 
今天香港的旗抱﹐經過六十年代的蘇絲黃及迷你旗袍﹐七十年代的民初裝及翠園女招待﹐的確好像走入末路窮途。但柳暗花明﹐我卻在等待旗袍復甦年代的來臨。
 
 
我的樂觀﹐除了建基在傳播媒介﹐最近都著重「時代感」的節目 (如浮生六劫、上海灘) 之外﹐歸根結底還是我對旗袍本身的信念。
 
旗袍不是一種款式﹐而是一大系列的衣著系統﹐豐富之處可與現時我們所謂西服的衣著系統抗衡。這樣的一個大系統﹐不會突然死去﹐只會是暫時缺乏新養料而有點乾枯﹐正如我們不會說西服已經完蛋一樣。
 
我不需要空泛的說什麼「中國人穿旗袍最好看」﹐那才是吹牛皮﹐這種說法是自掘墳墓﹐為迎合保守主義的偏見﹐而自己限死自己旗袍不單止是民族服飾﹐更應該成為國際衣著大家庭一份子﹐而現代中國人亦完全有資格將別個地方的衣服穿得好看。
 
 
現代生活最引人入勝的是風格的變化。當我提倡旗袍時﹐我不是在找尋一種「最適合中國人的服裝」﹐一勞永逸﹐而是相信旗袍不應湮沒﹐在旗袍大系統裡﹐就算是最具幻想力的人也可以發揮至筋疲力倦。
 
曾經有段時期 (六十及七十年代)﹐穿旗袍者喪失了創意。她們覺得這一邊﹐是劃一的旗袍 (視旗袍為一種款式)﹐那一邊﹐是多姿多采的西服。結果當然是多姿多采的一邊獲勝。可是﹐旗袍原來亦是多姿多采的﹐五十年代、四十年代、三十年代 …… 數上去吧﹐當時的女人﹐都是活潑創造性地穿旗袍的﹐她們是旗袍藝術家﹐只可惜近二十年的女人將旗袍視為一種固定的服裝﹐一種官式服裝﹐而不是 —— 活的服飾系統 (正如我們現在視西服服)﹐扼殺了旗袍的生命力。
 
                                    十分六十年代的款式
 
讓我舉例說明旗袍系統的規範。
 
衣料﹕由中國原有的絲、綢、緞、織'錦、綿、絨、絲絨、絲綿 …… 以至全世界各地的衣料﹐都可以用來做旗袍。有沒有想過用棉絮布 (quilt) 來做呢﹖做一件原白蠶絲旗袍又如何﹖顏色方面﹐整個東方色系 (中國的、日本的)﹐歐陸色系﹐以至印度的、非洲、大洋的﹐都不是沒有可能。
 
配搭﹕頭上可以戴帽、髻上插枝筷子、crew cut …… 身上可以配頸巾、絲巾、套頭絨線衫、最新高膊外套、明克 …… 以至 layer look
 
腳可以穿襪仔、短靴、長靴、涼鞋、球鞋、高跟鞋、平跟鞋 ……
 
 
款式﹕領可以是高領﹐領口有三粒鈕 ……
 
襟可以單、雙、琵琶、蝴蝶、西式 ……
 
腰可以闊、緊、不闊不緊 ……
 
長度可由膝至腳跟。(大致上﹐旗袍長度自世紀初後是逐漸縮短﹐但經過六十年代迷你旗袍大災難後﹐一切又再容許。)
 
以上只是嘗試勾劃旗袍系統的幅度﹐內中千變萬化﹐只有你才想得出。
 
譬如說﹐夏天去沙灘﹐可穿淺色不皺棉布旗袍﹐長度及膝﹐袖僅長於膊﹐衣身稍鬆﹐腳踏涼鞋或球鞋﹐走在人堆﹐好玩嗎﹖
 
譬如說﹐天涼時﹐司穿薄絨長袖旗袍﹐外套上鬆長圓領粗絨線衫﹐腳穿長皮靴﹐多有趣的日裝。
 
我佔計新旗袍運動的倡導者﹐將是一些中產階級知識女性。服裝這玩意很奇怪﹐一些特殊的服裝﹐經過一段時間的冷落﹐會突然被某一階層的人看中﹐將之普及起來。試想想牛仔褲、軍裝、運動衫﹐都是由特殊變成普遍﹐連穿者的身份亦改變。
 
                  《花樣年華》把旗袍魅力帶到國際
 
現在我逛中環﹐常碰到幾位面熟的艷婦﹐固執地穿著旗袍﹐成為中區傳奇﹐她們底旗袍的料子、款式及配搭都很保守﹐但她們為新的旗袍時代作了見證﹐在旗袍官式化 (僵化) 的年代氣若游絲的顯露著旗袍較生活化的一面。
 
我已決定為今夏衣櫥大量輸入古靈精怪的旗袍﹐趁我還認識幾個好師傅 ……
 
 
 
 
附錄﹕兩個穿旗袍的女人——盧玉瑩  ( / )          1978 年 6 月         號 外
 
一個是香港祟德社總監﹐一個是九龍崇德社社長﹐明顯地﹐她們是女強人中的女強人﹐因為崇德社是由本港百多位傑出高層職業婦女組成的。
 
                                                          華 慧 娜
 
看﹐多年來﹐她們總是給人一個現代東方女性的完美形象。短短的曲髮、溫嫻的微笑、還有那旗袍……誰說旗袍不見了﹖
 
旗袍的選擇是明智的﹐為什麼只有少數選擇它呢﹖她們不是現代女性的好典範嗎﹖不要讓旗袍失踪﹐不要讓縫製旗袍的專業師父失業﹗
 
                                                      費 明 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