號外出版日﹐利洗封筆時               19773月               利冼柳媚

 

 

 

「號外」可說是份變幻莫側的刊物﹐記得去年她創刊時是一份以「星報」型式出現的月刊﹐人家賣三角﹐這群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竟然賣一元﹐幸好有我利洗柳媚的重點文章坐陣﹐以質取勝﹐銷路尚算不錯﹐誰知到了第二期﹐又無端端減價改為雙周刊﹐叫我整天趕稿﹐忙個不了﹐甚至在病中也念念不忘「唬外」﹐到此我才知道才女實在不易為﹐真虧寶玲姐﹐寫文章寫了這麼多年。仍然是是一株文化長春樹﹐利用光合作用﹐新陳代謝﹐不斷開花結果﹐為廣大的市民提供富有營養價值的精神食糧﹐這種為民請命的精神﹐真是值得其他的貴婦去效法。 

 

可是﹐現在到了第六期﹐「號外」又以另一姿態出現﹔大前天阿四把收到的第六期連同早餐一齊送入睡房給我﹐我一看到那個封面時的反應就是驚叫一聲 —— oh my God ﹗我並非不喜歡封面那些奪目的彩色﹐但我做夢也想不到 Brenda (一般人稱她為周啟邦夫人) 竟然會被號外的編輯看中﹐拿她的彩照來做封面﹗甚至有專文分析她的美麗和幸福﹗最要命的是她竟被選為「一枝紅艷露凝香」﹐而我卻榜上無名﹗ 

 

請讀者們不要誤會﹐雖然事實擺在眼前、號外的編輯是百分之百偏心﹐因為我和 Brenda 同是 Glamour Girl﹐現在她有得做封面女郎﹐而我沒有﹐怎算公平﹖但我很大方﹐並不因此而呷醋﹐其實我和 Brenda 一向是各就各位﹐互不侵犯﹐並無瓜葛﹐即使偶然在派對、酒會中碰頭﹐也是本著河水不犯井水的原則﹐各自生輝。 

 

但最氣人是我那班姊妹﹕我從第一期就訂了一百份「號外」﹐寄給本港一百位最有資格閱讀我文章的貴婦、閨秀欣賞﹐誰知現在弄巧反拙﹐她們看了第六期之後﹐個個都在背後唱我﹐笑我辛辛苦苦替號外寫文暈﹐到頭來給 Brenda 出盡風頭。 

 

那天在 Joyce 買完東西﹐上半島喝咖啡﹐Antoinette 就挖苦找說﹕「當然喇﹐人家有兩架撈史﹐你只得一架。」 Pandora 又在旁添加把口﹕「好心你喇﹐個女老早就嫁得人﹐而你還想和些青春玉女爭長短。」 

 

我聽到實在感到啼笑皆非﹐Victor 一向不喜歡英國車﹐去年他買那輛勞斯萊斯也只基於同情心﹐盡一點棉力﹐去挽救英國的經濟而已﹐難道我們的 Cadillacs 不夠威﹖說到我的年齡﹐我有女兒為證﹐不得不承認自己是個中年女人﹐但我認為像我這些美人眸子﹐無論任何年齡﹐都能發散獨特驕人的魅力﹐隨時傾倒眾生。所以﹐趙世曾如果早生十年的話﹐他老早就成為我的愛情俘虜﹐不致淪落到現在去滾台灣明星了。 

 

還有﹐自從「號外_]改版後﹐Victor 無意中在報攤買了一份﹐發現我抒發心聲的秘密﹐他立即趕回家﹐衝入睡房內 (我當時正在浴室用鮮奶洗面) …… 

 

Victor﹐那麼早就同家﹖」我笑著出來歡迎他。 

 

「哼﹗阿湄﹗」他怒氣仲仲地說﹐「我做夢也想不到你是一個如此下流賤格卑鄙無恥的女人﹗」 

 

「﹗」我頓了一頓﹐「Victor﹐你究竟在講甚麼﹖我一點也不明白。」 

 

「阿媚﹐你不要再抵賴了﹐」他大力把一份號外擲在床上﹐我登時面色大變。「我一向以為你是一個賢妻良母﹐想不到你竟然靜靜背住我在外面投稿﹗你還是人﹖你怎樣對得住我﹖你怎樣對得住你個兒子﹖」 

 

我開始發覺事情的嚴重﹐驚慌起來﹐「Victor﹐請聽我解釋 …… 

 

「還有甚麼好解釋﹐你這個不守婦道的女人﹐你還有面目留在利家﹖」 

 

Victor 你要 ……」我的眼淚奪眶而出。 

 

「你給我滾﹗」 

 

天上突然間雷電交作﹐大雨傾盤而下﹐我還想求情﹐但 VICTOR 不留餘地﹐把我和號外一拚趕出大門。在滂沱大雨之下﹐區區一本號外也遮不住我底浮凸的身軀﹐我不禁問句蒼天﹕何處是吾家﹖我一無所有﹐只有眼中的淚水和天上的雨水伴我左右。 

 

不過﹐善良的讀者們﹐你們不必替我傷心難過﹐幾小時後經由Antoinette 她們從中調解﹐我和 Victor 終於達成協議﹐和好如初。 

 

但是我以後再也不能為號外寫文章了﹐你們找 Brenda Chau 吧﹐且看她又有些甚麼貢獻。 

 

「天下無不散之筵席」﹐我終於要悄然引退﹐多謝我 fans 這幾個月來給我的鼓勵﹐多謝號外編輯給找的地盤﹐多謝上天給我的才華。 

 

讓我靜靜的來﹐靜靜的去吧﹗

 

 

1977年2月        號 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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