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helor's Pad
Andy(我的男朋友)和 Simon(我男朋友的死黨)昨日飛去澳洲度假十日,剩下我一人躲在房間度週末。我實在不明白他們為什麼要揀澳洲,只可惜近來公務忙,不能攞假,要不然我一定會叫他們和我去印度玩玩。
有時我真的好奇想知道兩個男孩子度假會做些什麼?玩女人?他們臨走前,我曾半開玩笑地叫 Simon 幫我睇實 Andy,不要讓他出去搞搞震,而 Simon 亦曾打趣地叫我這個「阿嫂」放心,他識做云云。其實我這樣吩咐相當多餘,Simon 很可能就是率先出去滾的一個。男人遊埠,不去滾幹什麼?拍風景照?未免有點單調吧。前幾天和 Martha 她們吃中飯,阿 Jan 就說曾見到 Andy 和 Simon 帶一個女孩子上 Talk Of The Town 玩,還問我她是誰。我不知道,但我私下希望她是 Simon 的女友,Simon 一向都不肯去找個固定的女朋友,所以每逢有什麼 ball 之類,他就會走來求我替他找 partner,這個傻孩子!
Talk Of The Town 位於銅鑼灣怡東酒店頂樓
回頭說,即使那個女子真是 Andy 的 pick-up 又怎樣?總之我和 Andy 在一起時大家都很快樂,我覺得我很愛他,而他識了我差不多兩年仍未提過結婚的問題,我們的關係就是這麼多,Andy 從來不過問我的私生活,我又怎可以干涉他的?很新潮吧?問題是:新潮是否最理想的愛情方式?我真的很想 Andy 問我在 Pan Am 雞尾酒會和我談笑風生的那個鬼仔是誰,但 Goddamnit,他沒有問。
於是我仍有交男朋友的自由,只不過除了 Andy 之外我愈來愈少和男仔去街,很多時候有些新相識想約我吃中飯,或者去 happy hour,我都一一推掉了,不是他們沒有吸引力,我只是覺得太麻煩;他們不是請你吃一頓飯就算數,他們還期望關係能發展落去,但現在一個 Andy 已把我搞至心神恍惚,又哪裡來時間和心情去發展其他?
還是以前未識 Andy 時痛快,將那群男孩子一一玩弄在股掌中,雖然沒有體會到愛一個人時的滋味,但卻深深為自己的魅力而感到驕傲。
記得我剛出來工作時,認識了一個從英國讀完書回來的律師仔 Albert,他態度溫文有禮,西裝筆挺,樣子也算高大英俊,比起在大學時那班「有型士」,Albert 無疑成熟、世故得多,所以我樂得找他做伴。不過他雖然相當斯文,但並不純情,我和他去過幾次街,他已向我暗示他和家人同住之餘,在外面還有一處「歇腳」的地方,我以前聽人說過,香港有不少 young execs 都喜歡幾個人合租一層樓,用來做些在父母兄弟面前不敢做的事。如此看來 Albert 很可能就是這群人其中之一個,當時我年紀還小,聽見自己的男伴是個蠱惑仔,心裡就興奮起來,巴不得馬上跑去看看單身漢的小天地究竟是什麼一回事。
Polaris 在尖沙咀舊 Hyatt Regency 酒店頂樓,圖右為酒店在樂道之大堂入口
後來有一晚 Albert 和我上 Polaris,不知為什麼,我發覺我那晚表現得特別熱情,跳舞時故意緊摟著他,而他又乘機猛灌我飲酒,我當然知其用意,不過我恃住本身酒量好,就由他灌,看看他耍什麼花樣,果然不久他便在我耳邊用英語提議不如去他的「地方」,可以靜些,飲些東西,聽吓音樂,Albert 一向都是講廣東話的,現在突然用起英語,唔,他一定是不好意思,無論怎樣,我期待已久的願望快將實現了。
他沒有告訴我他的「地方」在哪裡,我也沒有問,任由他的汽車在公主道飛馳,最後原來駛向何文田山一座大廈,我觀察四周環境,十分偏僻,起碼一個女子是斷不敢獨自一人在樓下截的士離開的,在選擇地區上,男方已佔了優勢。
曾經風行一時的「卡式機」(cassette tape player)
他的單位面積很小,客廳擺了一套小梳化、一個小酒吧和一套 stereo,已經顯得相當擠逼,Albert 開了音樂,調一杯 GimIet 給我,然後將燈光「較」暗,挨在我身旁,握著我的手,一齊享受 101 Strings 演奏的抒情調子。這是他第幾次利用這個地方?他每次都做同樣的東西?每次都是 101 Strings?每次都是調杯 GimIet 給那個女的?我發覺他的 stereo 並沒有唱盤,只能播盒帶,這些 bachelors 真聰明,一盒帶可以播足一小時,於是乎便省去了在熱情如火的時候要起身換唱碟的麻煩。
Gimlet
我已記不起我們如何從客廳轉移到睡房,我只記得那個房間也是小得可憐,一張雙人床褥擺在地上,旁邊一個小几子,就只有這兩件傢俬,不,房內一定還有兩個喇叭,因為我清楚記得關了房門之後,我仍聽到客廳播的盒帶,只不過現在播的不再是 101 Strings,他已換了那首耳熟能詳的禁歌〈Je t'aime Moi Non Plus〉,此外我還隱約記得房間裡是一片紅,燈是紅的,床單是紅的,連 Albert 的內褲也比我唇膏要紅 …… 難道我真的喝得太多酒,將一切都看成了紅色?
但那晚給我印象最深刻的不是 Albert,我們後來關了房內的紅燈,突然那首播完又播的 Je t'aime 唱到一半停止,換了起先的 101 Strings!天啊外面有人!登時我的興致大減,我想一定是 Albert 的「合夥人」正和女友在客廳,對了,今天是星期六,「交通繁忙」並不是奇事,但最令我覺得荒謬的,是客廳那位仁兄竟又是由 101 Strings 開始,我相信這是他們認為最了不起的安排,所以每個人都按章行事,先拿羅曼蒂克的 101 Strings 來溶化我們,然後再用 Je t'aime 挑逗 ……
那晚我沒有在 Albert 處過夜,回家途中我很少說話,我只覺得剛才的一切很虛偽,那些晚飯跳舞,那些酒,那些音樂,那些紅色,說穿了都是裝飾和藉口,方便我們在事後可以說句:要不是那些酒、那些羅曼蒂克的情調,我才不會。
不久我就和 Albert 疏遠了。現在回想起來,就覺得 Albert 沒有什麼了不起,像他這樣「一般」的有為青年,在中環俯拾皆是,至於我自己,這幾年雖然已成熟了很多,但酒和音樂乃是我心愛的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