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時尚倖存者的告白 --- 又名:論多樣時尚性與全球化年代時裝的剛性 --- 陳冠中           2008 年      《明日風尚》雜誌

 
 
 
 
帽子變法
在一生中,我的時尚品位改了無數次。讓我從頭頂說起:
 
四歲從上海移居香港,之前沒有自覺的時尚記憶。童年,看了一種好萊塢獨有的類型電影,叫西部牛仔片,遂認為戴牛仔帽的人最有型,可惜當年的時尚商人即兒童玩具商竟沒有因應市場需求為我輩消費者提供牛仔帽,惟有拿父親的雨帽濫竽充數,不完善之處用想像補足。我弟弟更慘,只能在頭上紮布條假裝美洲原住民,當時香港人所說的紅人、紅蕃、印地安人。長大之後,再沒有過衝動去戴有時候叫史迪生帽的牛仔帽,我不需要看到電影《午夜牛郎》、《奪寶奇兵》或《鱷魚先生》就知道只有某種人才戴牛仔帽而那某種人不包括我。
 
 
到少年,我是學校童子軍小隊長,戴軟扁綠帽。雖然廣東男人對綠帽子很敏感,但我也沒辦法,我們仿效的是英聯邦正宗童子軍服飾,故只能戴軟扁綠帽。不過戴其它顏色的軟扁帽 -- beret -- 也好不到哪裡去,因為當時香港的年輕人,還不知道有 Che Guevara,只看到港台文藝片裡,那些藝術家角色都一概 beret 帽,而在當年香港,那有一個正常的男少年會想去當文藝片裡文藝腔的藝術家?我後來也沒有再戴過 beret 帽,正如我也沒有在美麗年代的蒙馬特住過,或在冷戰年代拉丁美洲的森林待過。
 
 
青年期間,Alain Delon Jean-Paul Belmondo 演歐洲黑幫份子或殺手,他們的西裝和硬簷帽都好看極了,但我只想擁有像他們一樣的歐式裁剪西裝,卻沒有希冀他們的帽子,回為當時的香港是個不戴帽的城市,我到底不像吳宇森一樣能夠為風格犧牲現實 -- 吳宇森也眾所週知的喜歡歐洲槍戰片,而在他隨隨便便的一出片裡因中槍而死亡的人數就超過現實裡香港十年槍擊案件的總和。整個中年我都沒戴過簷帽,不過近年看到旅美作家木心一幀戴簷帽的照片,有點心動,或許再老一點的時候可以考慮。不過,簷帽戴得越好,越會給人老克臘的感覺。這是任何在中年以後還重視著裝的男人要作出的抉擇:做老克臘還是裝嫩?
 
到了中年,如果我的嬉皮血液能濃一點,或許我會在長髮上繫上一條美洲原住民的頭帶,到加德滿都修練大圓滿,只怪一朝醒來發覺自己也掌控了一點話語權,可以參與指點香港的時尚。於是我們都不戴帽,因為 ArmaniVersace 沒有強調男帽,而三宅一生、川久保玲也只顧把好好的衣服折縐撕破。不要以為我們多聰明,當時我們西裝墊膊就無緣無故要比肩闊上兩英吋以上,至今我打開衣櫃看到舊服仍難以相信自己曾經願意穿這樣的衣服。至於頭部?頭部是同志造型藝術家的部門,誰敢遮蔽?
 
 
到了「後中年」-- 現在的「後中年」期越來越漫長,不單擠掉了老年期,年份上可能比青春期、中年期更長 -- 忽然人人戴棒球帽,不管有頭髮沒頭髮,不管一生中打過棒球沒打過棒球。不過,為了不要自我陶醉,你要到機場去,看看耆老出國旅行團的標準配備,男的一人一頂小紅帽,腳踏李寧牌或其抄襲者的球鞋,警惕著不認老的我們:不要以為穿球鞋、戴棒球帽人家就不會叫你做阿伯。終於,拜棒球帽之賜,我們南方男人都不怕戴帽子了。高級上班族平常日子西裝畢挺,逢每週上班最後一天的便裝日就刻意穿牛仔褲球鞋,到週末哪怕人還在公司加班,更變本加厲的穿運動衫短褲戴棒球帽,以提醒上司自己為公司作出的犧牲,更要冷不提防的猛然吸一口氣,把帽尖挪到腦後,擺出嘻啥街童叛逆的無害姿勢。
 
時尚碎片
在時尚開蒙五十多年後,我深深感受到時尚變幻無常,此一時彼一時,甚至你的醜是我的美,昨天的惡是今天的好,也明白到在全球化年代時裝的剛性或黏性,如果這世界可以有多樣的現代性,我們是否也能夠有多樣的時尚性?時尚有主體性嗎?如果你不知道我在說什麼,那是因為上面幾句喃喃自語其實沒什麼意思。言歸正傳,我有幾句肺腑之言。
 
就像經濟學家凱恩斯 (Keynes) 說過的,許多人以為自己的思想是不受任何前人影響的,其實他們只是不自覺的在受過去的思想所擺佈。
 
 
同樣的,沒有幾個現代人可以逃得掉時尚。不搭理此時此地時尚的人只是在自覺、不自覺或半覺半不覺的跟隨著另一種時尚,或以前的時尚、或別處的時尚,或混搭著不同時空的時尚碎片。
 
實際上,大部份人都是混搭著不同時空的時尚碎片。這是最經濟也是最節省心智慧量的做法。
 
洋可以是時尚,土也可以是時尚。一個人的洋可能是另一個人眼中的土。洋婦在秀水做各式各樣唐裝,對她來說是洋玩意,我們都很客氣的說好看,自己打死不穿,事實是洋婦穿來挺亮麗有趣,自己穿了像餐館迎賓小姐。
 
 
土裝假以時日又可變出新時尚。北京的新褲子搖滾樂隊穿老式國貨運動外套、文化內衫及膠球鞋,玩的就是化土為 camp 的亞文化時尚。這種亞文化也有可能變為主流,在台灣那邊,歌手陳升、伍伯,樂隊如寶島康樂隊、閃亮三姊妹 -- 光看樂隊的名字就好笑,都很會玩 camp,終於在近年玩出一個大潮,將土的「台客」風味變成時尚的「新台客」美學,一種有台灣地區主體性的全民潮流。
 
                                                             新褲子 (二千年代中期)
 
我住在北京 CBD,那裡過去幾年基本上是個大工地,時尚的主流不是穿得千篇一律的白領,也不是逛國貿的有錢有閒人,而是穿街過巷的農民工,注意到他們愛穿皮鞋而不穿球鞋、配西裝褲而不是牛仔褲,毛衫外都披著西裝上裝,感覺好像多年前 Romeo Gigli Dries Van Noten 的設計,比 30 年前日本設計師在歐洲初露頭角時的 poor look 更多樣化,關鍵在頭髮不能太整齊,皮膚要多接受日光浴,衣服上要有點污垢,至於褲腳應否一高一低只是個選項。我多希望國內外設計師貼近街頭,不要整天在文革圖騰打轉而趕快來學習我們農民工的當代服飾。後來奧運,農民工都不見了,以後恐怕也很難看到他們烏泱烏泱在市中心穿街過巷,北京錯過了一次發展自主創新本土時尚的機會。
 
 
不要以為自己跟得上時尚就很酷,或不跟隨時尚就很酷,不管發燒或是反叛,酷本身就是一種時尚。周杰倫與崔健、Beckham Che Guevara 都酷,也都是時尚。非洲裔美國人的嘻哈球服,西雅圖搖滾的滾亂取風格,上世紀初格林威治村的波希米亞著裝,嬉皮的牛仔褲印度裝美洲原住民裝,英國 punk 的皮衣鐵飾美洲原住民髮型,不計初衷,最後都成時尚。現在國內有一股城市人的另類時尚漸成氣候,即歐陽應霽所說的粗樸美學,粗衣痲布、少數民族服飾、手工藝木質擺飾,住在慢生活的廈門、大理或大城市邊陲的飛地。大家看廣州出版的《城市畫報》就會有所感覺。
 
也不要以為不酷就可以不時尚。任意的肥胖、邋遢、鬚根叢生、不修邊幅,你很容易就變了 Michael Moore。那麼瘦了又如何?瘦了變 Quentin Tarantino。這種在北美叫「cheese」的風格,是反酷、反時裝的時尚,好此道者都愛看塔倫蒂諾的處女作《水塘狗》。不要忘了你們的棒球帽啊!
 
                                                                                                   Michael Moore
 
自以為酷但其實不酷,也不妨礙成為時尚。譬如說,以前全國人民穿毛裝是時尚,現在瘦削的憤青穿中山裝,令人想起民國烈士,尚有點酷,但是一個個中年男性商人穿上名貴中式上裝,就算他英俊如新天地的羅康瑞,也怎麼都構不上酷,除非你的氣質藝術得就像一個前朝遺老遺少如陳丹青,那還勉強可以接受。但不酷的中裝中年男人現在很明顯形成了他們自己的一種有主體性的新時尚。
 
中裝中年男人的時尚雖然不酷,卻遠勝於大學中文系教授穿自己設計的唐裝 -- 後者的氾濫的確會拉低全國人民審美指數值。
 
                                                                          羅康瑞
 
中裝也是女性的審美地雷區。香港盛產的女高官,有兩個特點,一是姓名是四個字的,如陳方安生、葉劉淑儀,這種本名冠夫姓的香港作派影響所及,現在伏明霞是梁伏明霞,郭晶晶將會是霍郭晶晶;二是出席場合都提皮包,故稱手袋黨,她們的行頭名貴而僵硬,靈感來自戴卓爾夫人而不是戴安娜王妃,可想而知整體形象本來已甚滑稽,近年忽然愛國,屢在公共場合穿中裝,看得廣大香港時裝愛好者心驚肉跳。
 
中裝不等於帶有中國元素的時裝,這點下文會有所解釋。
 
穿衣四派
想完全做到不與時尚沾邊還真不容易。時尚惱人之處,在於它似無實有卻讓我們在劫難逃。等於現代性。現在有幾個人能真的逃脫現代,包括那些又在鼓吹三綱五常的癡人?
 
這裡我說的時尚,是廣義的,任何稍有普及意義的潮流都是一時之尚。
 
時尚與時裝是這樣分辨的 -- 我說的時裝是窄義的,用最簡單的話說,時裝就是時裝雜誌所說的時裝。
 
話說對衣著講究的人,穿衣的態度分四種:扮靚、個性、合身、時裝。注意:最後一種才叫時裝。
 
扮靚:扮靚派十分愛美愛打扮,不過不緊貼時裝,流行銀色的時候她穿粉紅,流行金色的時候她還是穿粉紅,因為她認為自己穿粉紅最靚。很多中年人都屬於扮靚派,打扮得美美的,從時裝角度看卻完全過時。
 
個性:個性派喜歡說自己不跟時裝,要有自己風格,但為了顯個性,他們其實都非常注重如何打扮自己。你好心洗掉他的牛仔褲,他跟你翻臉。你叫她不要整天穿黑衣服,她以後不跟你說話。中文系教授自己設計唐裝,我們可以說他難看,卻不能說他沒個性。
 
合身:有些人宣稱,衣服最重要大小合身、長短適宜、大方得體、舒服第一。近年因為時裝腰身窄了可以更窄,褲腳長了可以更長,鞋跟高了可以更高,已沒人知道多長多短多寬多窄才叫合身,合身派備受時裝的衝擊,只能強調舒服第一這個指導原則,或與扮靚派、個性派合流。
 
時裝:跟合身沒關係,總是過長、過短、過窄、過寬。靚也沒標準,今年黃色,明年綠色,今季熱褲,下季長裙,跟得上就是靚,跟不上就是不靚。時裝永遠在強調個性,不過所謂個性就是指第一批有錢有膽去嘗鮮的人,在當季第一時間穿新時裝,比周邊的人動作更快。時裝的定律是:時裝越流行,個性紅利就越低。
 
時裝經常會加入民族元素,包括中國元素,但那仍然是時裝,不是上文所說的扮靚派、個性派、合身派的中式服裝。
 
產業而言,服裝業其實非常分散,世界各國都有製造者零銷者,大有大做,小本也可以經營,除運動服外,沒有一個牌子或集團在世界上佔有總量的顯著份額,不像汽車、電腦。不過在審美上,幾個中心城市業內精英集團的共識,就可以衍生全球移風易俗的效果,鞏固長期不可逆轉的路徑依賴,形成全球化年代時裝的剛性。他們在沒有實際經濟掌控或行政權力的情況下向你發號施令,你還得搶著去聽從、去模仿或根據自己市場的口味作出細部修正,而你就算是一等一的本土高手也只能與狼共舞,跟它玩攻防遊戲,而不能忽視它,否則等於自絕於時裝,去玩你的扮靚、個性、合身 -- 記得我說嗎:時裝就是時裝雜誌所說的時裝?我們可以有多樣化的時尚,卻沒有時裝以外的時裝。從莫斯科紅場的精品店,到北京日壇商務會館小商鋪,到尼日利亞拉各斯市二手成衣市場攤檔,莫不對時裝唯命是從。如果那是霸權,那真是最成功的霸權,足以令政治上的統治者豔羨不已。
 
時裝固然有它可惡之處,但是服裝業對世界資源的佔用及對環境的破壞,大概少於食品業及建造業而稍多過印刷出版業,肯定不像軍火業或私人汽事業那麼糟 -- 軍火及私人汽車除了高耗能高污染外,還真的會殺人。論忽悠矇人,服裝業也怎麼都超過不了廣告業和包裝業。但為什麼有識之士特別喜歡批評時裝,把它提到作為象徵資本主義浪費、消費主義製造假需求、現代人貪新忘舊的道德高度?在地球資源有限的情況下,人類的生活形態確是需要大檢討,但我還是把深刻的分析留給別人來寫吧,膚淺的理由之一是罵罵時裝無傷大雅,不會惹事,之二是有識之士大多對時裝沒感覺,貶抑你自己沒感覺的事物比較容易。
 
對於嘗過時裝、對時裝有感覺的一般人,時裝既帶來樂趣也惹來懊惱,正如現代的一切。
 
至於我,自從上世紀末男性時裝只為扁腹男士設計之後,我已經被一筆勾銷,不是我不想追隨時裝,而是時裝不讓我穿進去。我被迫與個性派、合身派為伍,讓不同時空的時尚碎片鋪在身上。我為此忿忿不平,待到了後中年的晚期,我一定不再買新服,打開衣櫃把幾十年的故衣,當年的時裝,加以時空混淆、精神錯亂的混搭,招搖過市,像個老妖精,橫眉冷對眾人笑,以作為我對時裝最後的報復。
 
 
※ 小宇按:此文在網上原已有不少轉載,不過好像絕少翻成繁體字,另外我也儘量將一些從普通話譯音改回原文,方便香港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