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ld-Timer 服飾考古學 —— Rococo (陳冠中) 1983 年 7 月 號 外
服飾就似文化﹐不可能重頭由零度開始﹐你可以超越傳統 (或稱潮流) ﹐亦可以固守某一時期的傳統﹐但你不可以完全擺脫傳統。換句話說﹐你不是神﹐不能從無中生有﹐一切不是以你為始源﹐不是 from EX NIHILO。
每個人的服飾﹐都一定有其淵源﹐都是慢慢演變出來的。
以往﹐清規介律人士認為跟潮流是愚蠢的﹐甚至是人性的缺點。但其實我們離不開潮流。我們現在已明白﹐旗袍是清裝﹐唐裝衫褲亦不是自古以然﹐天經地義的國人服裝。所有服飾都是歷史某一特定的產品﹐沒有先決的必然性。
四人幫時﹐國內人人穿解放裝﹐現在我們反問﹐難道中山裝解放裝本質上是革命的麼﹖還是抱殘守缺的極權主義者死守著某一時期服飾的反動行為﹖中山裝在民初是進步人士的符徵﹐指攝著與當時主流中服的不妥協﹐但到了四人幫中國﹐即成為不敢違反主流的形式主義的僵化妥協性服飾。
不自覺的反潮流者最討厭。自以為灑脫﹐其實只是個將自已的服飾視為最自然合理的鄉愿。記得披頭四年代﹐短髮長輩抨擊留長髮是野蠻洋化的表現﹖長輩們卻不自問﹐中國自古留長髮﹐反而短髮是民國所謂「新生活運動」的歐風美雨產物。(抗戰前中國頗多知識份子崇尚法西斯主義。) 五十步笑一百步。不自覺的反潮流者其實只是混吉的隨波逐流者。
自覺的反潮流者卻是可敬的。他們並沒有愚昧地以為自已的一套服飾是天經地義的人類樣本。這時﹐反潮流變成蓄意的選擇﹐而不是無意識的落後。
John Lennon
自覺的反潮流者因此深明 fashion 之引人入勝﹐樂於玩這瑒時尚的辯證遊戲﹐體會到所有潮流的幽默一面。這裏有兩派﹕
一派是理性未來派﹐經常預測潮流走勢﹐希望自己快了一步﹐領導人倫﹐或別樹一格﹐改變潮流軌跡。
另一派是樂觀傳統派﹐選定了一種服飾後﹐終生不渝﹐當然內心深處﹐他們樂觀地相信自己的形態會再臨﹐最遲會變了最先﹐傳統被遺忘了足夠時間後﹐就會成為未來﹐到時﹐他們就變了先知。
沒有人可以不活在傳統 (潮流) 裏﹐但你可以對這個傳統 (潮流) 採取不同態度不同姿勢。
以下我們一齊看看三種六十年代 old-timer 原型﹐研究一下他們的 formations 及潮流淵源。如果能夠氣他們一氣﹐使他們知道自己的形象並非天經地義而只是某一過去日子的可笑潮流﹐破壞他們的 complacency﹐就達到我的目的。
長髮姑娘
直髮披肩甚至及腰﹐這個潮流興起於六十年代初的田園美學﹐一種溶入大自然﹐回復人的本貌的嬉皮衝動﹐所謂自然美勝人工美的教條式價值觀。其實自然經人的改造後﹐已不能回到零度﹐回到那所謂真正的自然。自然美也只是人工美的一種﹐自然美亦需要香皂洗面、每日花許多時間洗頭髮 (少不了自來水及花灑)﹐以及要注重身體健康以保存頭髮質素。
凡天然的﹐不一定美﹐頭髮太長會開叉﹐皮膚不保養好易皺。
自然美在中國近代史上是與法西斯式的形態勾掛﹐看看紅色中國一度反對女人扮靚﹐台灣要女學生清湯掛麵。
長髮姑娘亦流行清湯掛麵﹐不施脂粉。這個觀念在媒介吹捧下﹐漸漸改變了人的審美標準。依達某時期小說的美女皆如此﹐好像這是純潔的考驗標準。許多男人一度的夢中情人皆為長髮。
七十年代的婦解份子亦反對化粧及扮靚﹐以免吸引男人 (將自己變為男人的性對象)。清湯掛麵美學得以在少數女人中延續﹐甚至以醜自傲。很自然﹐信奉清湯掛麵者﹐亦會誤以為有責任留直頭髮﹐任由毛髮自然生長﹐不加人工改造。這種反美藝主義﹐近年已為成熟的女權理論家如 Janet Richards 所否定﹕凡不愛美的人是有缺陷的人﹐而有什麼比人更美麗。反美不是美德﹐女權主義者如欲成就完滿的人生﹐更無理由推揚之。
每次見到一些直頭髮﹐清湯掛麵﹐不修篇幅的女人﹐我都感可笑﹐what a ludicrous anachronism。
金絲鏡框
金絲鏡框在六十年代後期開始再流行﹐由約翰連儂 (John Lennon)至《齊瓦哥醫生》電影裏的知識分子紅軍領袖﹐皆有形有款。本來是一種回潮 (retro﹕復古)﹐逐漸成為香港讀書仔的時尚﹐而香港的讀書仔幾乎個個戴眼鏡﹐於是到了七十年代﹐全港的文員、政府公務員、醫生、律師、中環人皆掉了較早時的膠框而改用金絲鏡框﹐以自添一點書卷味﹐直至戴得太濫﹐變成可笑的劃一裝飾。
《齊瓦哥醫生》中的「前進份子」Tom Courtney
戴金絲鏡者﹐往往亦奉行一套教條﹐認為簡單必然勝繁複﹐於是追求越來越簡單的眼鏡框及鏡形﹕a search for the simplest frame。
到了七十年代末﹐貪玩好新的潮流先鋒﹐又回到戴花樣多多的膠框。不過﹐金絲框仍是香港眼鏡界的主流。
金絲框本身可以很好看﹐但我只希望恒生的出納不要將金絲框當作恒生領呔般不可或缺。我相信就算是恒生﹐亦不會介意你換個膠框眼鏡。
掩耳頭
戴金絲框的人士﹐亦往往髮蓋過耳。這是現有制度認可的服飾髮型﹐是最妥協主流的形象。
David McCallum 最著名的電觀視劇集
但掩耳頭曾幾何時乃是反叛的象徵。最大的戰場除了在家中與你的父親外﹐還在學校的教務主任室。在披頭四 (circa l964)、金毛虎大衛麥卡林 (David McCallum) 和《Mod Squad》等千百樣歐美潮流的鼓勵下﹐上一代青年曾勇敢地挑戰長輩的露耳教條。
男人髮型的 binary principle 的是﹕露耳還是掩耳﹖
在 1964 年﹐露耳是當權派﹐棒打掩耳﹐但卻阻擋不了浩浩蕩蕩的潮流。
掩耳很快便變了主流。甚至一些原本露耳的成年人﹐也懶了去幫襯上海師傅﹐不知不覺間自己的頭髮也過了耳。
起初﹐掩耳頭有許多過份跟西方風的表現﹐如留得太長及肩﹐又反對用頭臘﹐任由頭髮散在額前﹐撥一撥還自命瀟灑。
後來有了電髮﹐香港男仕放棄了對天然的執著﹐承認了中國人直髮的現實﹐去燙它一下。至此﹐掩耳頭拋棄了反叛的姿勢及原意﹐成一種裝飾。
於是鬈鬈的黑髮﹐波狀的蓋過耳仔﹐掩耳原則一時未擺脫﹐但掩耳長髮的意識形態意義已失。
到七十年代末﹐掩耳頭早成為當權派﹐中產 establishment look﹐配上西裝乃成功人士的象徵。
於是﹐反斗派又不甘寂寞﹐將頭髮一剪﹐讓耳朵重見天日。
時至今天﹐掩耳與露耳的拉鋸戰尚未分勝負。掩耳仍是最 respectable﹐但髮腳已越修越短了﹐甚至有半掩耳的流行。
這個髮型出現在廿一世紀,郭先生也確是死硬派了
嬉皮攪出長髮﹐gay 攪出短髮﹐中產階級將之溶化而成為中庸﹐無論長髮短髮開始時是多麼急進令人側目﹐中產階級有耐性過渡出一種安全的款式。你會驚奇地發現﹐有些二三十歲的中產人士多麼固執地堅持剪髮不能露耳﹐但遲早他們會明白﹐露出耳仔是一樣的 harmless。